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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人生神圣

我热爱自己的小宇宙,沉迷于一呼一吸间生命的燃烧,此火为大,至于它是否微不足道,至于浩渺星汉之中发生了什么,对我又有什么所谓?我如此热爱自己的生命,因此,我也仇视对它的一切形式的漠视与戕害。在此,我愿意一千次地重复自己那看似有违常理的观点—假如你不珍视别人的生命,那不是因为你太爱自己了,只能说明你对自己的生命爱得还不够。

是否能把孩子的人生从你的自爱中剥离出来,是否可以更多地真正顾及孩子的感受?这取决于你对于人的敬畏程度。让我们凝眸人之生命,它是这本书中所有思考的基石。

关于生命创造的凝眸与敬畏

假如你不珍视别人的生命,那不是因为你太爱自己了,只能说明你对自己的生命爱得还不够。

我曾站在北川老城残破的牌楼前,如同停驻于生命的终点站。其时大地震已过去74小时,废墟间鲜有凄厉的呼救,到处是人体的腐臭,它不同于任何一种生理上难以忍受的味道,如幽灵般停滞在空气中逼视你,让人彻底绝望又无可逃遁。进入县城的必经之路上,堆满了横七竖八的尸体,它们大多被浅蓝或浅绿的塑料袋包裹(不知道为什么袋子是透明的),因此,死者肌肤的颜色不是单纯的苍白。生者默不做声地行进,他们必须像跨过凌乱的枕木一样,在尸袋之间艰难地寻找落脚点。某些时候,鞋子不可避免地碰到僵硬的肢体,我也并无惊惧。回忆这个场景的时候,我只是平静地想,人的生命,就这么被造物主一句招呼也不打地大规模收回了,此际,无所谓尊严与否,透明塑料袋就搞定了一切。

我曾硬着头皮阅读霍金的《时间简史》,必须承认,看不大懂,但敬畏总还是有的。我感受着常人思维难以理解的、时间空间皆无意义的浩瀚。那么,人类在这一切面前又算什么?连恒河里的一颗沙粒都算不上吧。

要是把命题交给一只显微镜来解说,就更没诗意了—所谓生命,只是一些以某种序列组合的细胞而已,微不足道,注定幻灭。

是的,这就是人,它始于一枚受精卵,终于一捧灰土。

看上去,我要抒发一个毫无新意的感慨:生命太卑微了。其实不然,恰恰是生命的卑微让我生发了另一句没新意的感慨:生命太神奇了。

记得一个印度哲人说过:“生命是某种不可能的事,它不应该存在却又存在着。”又好像某位中国作家说过,大千世界,无是常态,有是奇迹,而人类出现在地球上,是奇迹中的奇迹。

我们确实见证了奇迹。人类这个物种,创造了足以让自己迷失其中的科技迷宫,创造了超越现实维度的思想与艺术,或许,它也是所有生命体中唯一可以进行自我认知的种群。人类作为整体,体现着无尽渺小与无限伟大共存的悖论。

这悖论也适用于个体。每一个人那貌似轻飘的生命都是瑰丽的,奇绝的,独一无二的。

无需借助显微镜,仅仅凭自己的意念去凝视一枚受精卵吧,这外观像一只话梅、微小到肉眼无法捕捉的单细胞,里面居然饱含着生命的全部密码和程序。先是两枚细胞融合,成为了它,然后是间隔差不多12小时的不断分裂,分裂出来的细胞带上各自的使命继续分裂。DNA也随之不断复制,然后拆分。密码一一打开,它催动心脏跃动,催动语言表达,催动情窦萌发,也催动衰老与恐惧。这就是人生,在多则百十来年里,一个人可以自成一个宇宙。

我热爱自己的小宇宙,沉迷于一呼一吸间生命的燃烧,此火为大,至于它是否微不足道,至于浩渺星汉之中发生了什么,对我又有什么所谓?我如此热爱自己的生命,因此,我也仇视一切形式的对它的漠视与戕害。在此,我愿意一千次地重复自己那看似有违常理的观点—假如你不珍视别人的生命,那不是因为你太爱自己了,只能说明你对自己的生命爱得还不够。

每个个体生命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一个生命经由你而降临,它不该被视为你的财产,不该被视为你的作品,也不该被视为你生命的一部分;相互之间都无须感谢,你们仅仅是造物主安排的亲密伙伴。基于这样的认知,两代人之间的情感才不至于被玷污和扭曲,真正美好的代际关系才成为可能。

在我身边,经常发生这样的意外—某位朋友说自己还没想好要不要孩子,就怀上了,他们把这视为神的旨意。那意思,搞出小生命的不是一对饮食男女,而是上帝他老人家本人。我偶尔怀疑,他们所谓之意外、无心之失,也许是一种潜意识状态下的有意为之。

已故意大利传奇记者法拉奇,堪称史上最伟大的新闻人之一。她睥睨上帝、权力与世俗,在自己的事业里富有雄心与激情。法拉奇对爱情、婚姻持否定态度,但这并没有阻碍她对一个希腊男子产生短暂的好感。他们很快分开,法拉奇却颇为意外地发现,片刻的激情居然孕育了生命。

“我感到我掉进了一口深井,以致一切对我来说都显得那么恐惧、那么陌生。”法拉奇这样描述得知自己怀孕的那个夜晚,“我知道,这不是对其他事物的恐惧,因为我不在乎其他事物;这不是对上帝的恐惧,因为我不相信上帝;这也不是对痛苦的恐惧,因为我不畏惧痛苦。这是对你的恐惧,对突然把你从虚无中抛出、让你附着在我身上的这样一件事情的恐惧。”

那极其艰难的几个月里,法拉奇一路摇摆着。她写了一本《给一个未出生孩子的信》,记录自己的复杂体验。她的理智拒绝成为一个母亲,但是,她又对一个已经萌芽的生命体充满敬畏,无法拒绝。

法拉奇承受着因意外而来的巨大痛苦,与她相比,我对生命的敬畏方式恰恰相反:因为敬畏,所以拒绝。

如果像三十岁时那样,又要面对一个选择的机会,我还是会残忍地向新生命关闭大门。当然,产生的罪孽感或许要十倍于十多年前。

现在,我养成云雨之际必穿“雨衣”的习惯,嗯,一定是优质的;也会严格依照安全规程操作。之所以如此,为的是不把自己推到被迫选择的困境,也不让自己在懵懂状态下抓到“命中注定”这个借口。

为什么生我

拒绝出生,一个无效的抗议,却不会因其无效而显得可笑。

对于其他动物而言,无所谓什么繁衍意愿,生育只是它们的本能。人的问题就麻烦多了,按费孝通的说法,因为人可以干预交配—繁育的本能,所以生命延续必须依靠社会化的规范(生育制度)推动。比如在基督教国家,生养孩子被视作完成上帝交给的任务,而儒学国家的生育制度,是建立在孝道基础上的代际供养体系。除此之外,我想还有另一种普遍性的社会心理驱动力—人以生命的传承实现延续自身的心理安慰,对抗死亡恐惧。

我住的小区有一位女士,生养孩子的信念执著到可歌可泣的地步。她七次流产,最后那次甚为危险,据说血喷涌而出,溅到了墙上,连切盼孙辈的家人都劝她不要再生了。她不甘心,又尝试人工授精,仍未成功。这故事有着悲欣交集的续集,第八次怀孕之后,她终于遂了心愿,不久却查出自己罹患乳腺癌。医生说,与其多次流产的经历不无关系。

和这种执拗相对应的,是渐成规模的对生育权的放弃。现代社会,在东西方的许多国家,国民总体生育意愿低迷,人口甚至出现负增长,社会原有的生育制度面临失效的危险。它看似人类的自我背叛,实则是这个物种在行使对生命意义进行追问的特权。

为什么要生?不仅潜在的生育方有权提出质疑,我觉得潜在的被生育者同样有此权利。

如果将来有一个被定义为我的子女的人,指着我的鼻子问:你有什么权利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你有什么权利决定我接受这样的教育,接触这样的人群?我料定自己不会觉得这很无礼,因为我心里早已对这一刻恐惧无数次了。

恐惧的原因,是我无法回答这样的质问。

鲁迅举过一个例子:在戏剧家易卜生的作品《群鬼》里,欧士华因为父亲的不检点,先天染了病毒,后来卧于病榻,生活得毫无尊严。他又很爱母亲阿夫人,不忍让她辛劳服侍,便藏着吗啡,想等到发作的时候由侍女瑞琴帮他吃下,了结此生。可是瑞琴走了,于是他只好托母亲了。

欧士华:母亲,现在应该你帮我的忙了。

阿夫人:我吗?

欧士华:谁能及得上你。

阿夫人:我!你的母亲!

欧士华:正为那个。

阿夫人:我,生你的人!

欧士华:我不曾教你生我。并且给我的是一种什么日子?我不要他!你拿回去罢!

为什么生我,这样的疑问古今中外都有。在传播哲理的名著《苏菲的世界》里有这样一段:

她居然不知道自己是谁,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她也没有一点权利选择自己的长相,这不是太不合理了吗?

这些事情都是她不得不接受的。

也许她可以选择交什么朋友,但却不能选择自己要成为什么人。

她甚至不曾选择要做人。

中国古人王梵志写过一首诗叫《我昔未生时》:

我昔未生时,冥冥无所知。

天公强生我,生我复何为?

无衣使我寒,无食使我饥。

还你天公我,还我未生时。

2010年夏天,我在北京约了一位“父母皆祸害”小组的成员见面。此前,她在小组里发了一篇长文,表达对自己父母的怨恨。她可不是什么“80后”,是一位“80后”青年的母亲。姑且叫她梁女士吧。

梁女士一岁多的时候,父亲被打成右派,母亲为保持自己的革命血统,与之离异。母亲有着狂热的革命工作热情,疏于照顾孩子,却没有疏于打骂。她粗暴残忍,会用火钳打破孩子的头颅。家庭成了梁女士和她哥哥的噩梦,母亲为了防止他们逃走,把户口簿和粮证都锁了起来。

如今,梁女士的儿子都已长大成人了,她却还在追问自己来到人世的意义。她五十六岁了,仍有一种被人爱抚、被人关切的渴求,那是她童年缺失的东西,恐怕再也无法得到。于是,她总想结束自己“不该获得”的生命。在小组里,她为自己起的网名是“拒绝出生”。

拒绝出生,一个无效的抗议,却不会因其无效而显得可笑。

我自己这条命,曾在生与不生之间挣扎了许久,但并非人力所能掌控。母亲的一生,如同社会底层版的林黛玉,因体弱多病而敏感焦虑。我在娘胎里就命运多舛,陪她一起吃了不少药。情况糟糕的时候,母亲想放弃我,于是服用打胎药;没想到我那么顽强,没打下来,于是赶紧服用保胎丸。听陪护的姨妈描述,生产那一刻,我父亲还在外地出差。出生后,我被推进一间抢救室,妈妈被推进另一间,紧张的抢救同步进行,两条命最终勉强保住。

也许与在娘胎里的遭际有关,我一直发育迟缓,体质柔弱,小学的前三年,还要靠同学背着通过校门前的一小段斜坡。这条小命,几年后能在足球场上跟着同学瞎跑,确实是个奇迹。遭此不幸的我,倒也从未抱怨父母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疾病是难以预料的事情,况且孕育我的时候,恰是“文革”那种蛮荒年月,人们哪有可能深思生命的意义。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不至于厌世到对自己的母亲说出:你拿回去吧。但是,这并不构成人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行使生育权的理由。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只是生物之一种,繁衍无非本能。这样的说辞,有意无意间在遮蔽一个事实:人类具有社会性。

繁衍确为本能,但是,我没见哪种动植物与后代谈条件。一只王八不会对儿女说:小王八犊子(如果是兔子,它会说小兔崽子,以此类推),你因我而来,必须什么都听我的,将来还有义务赡养我。如你所知,人却会这么做,而且理直气壮。

哦,要生的时候你就强调人的动物性,向孩子要求顺从和回报的时候你就强调人的社会性,便宜都被你占了。

作为生命体,我知道有必要尊重它繁衍自身的规律和本能。不过我又贵为人类,有了更高级的思考和抉择的能力,这让我倾向于思考之后的结论。造物主始终缄默无语,我无从知道,今日这个自我失控的人类,是否违逆了他的本意。我愿替他做一次裁定,为生命的延续投下否决票。

此生多有迷茫

如此奔忙的意义何在,人们未必比蝼蚁知道得更多。

此生最恐怖的一段经历,发生在青少年时代。不记得那是多大年纪,只记得是睡在我家唯一一间屋子的唯一一张单人床上,想必哥哥已经去读大学了,那我也该上初中了。木板床上的我与父母同处一个屋顶之下,却想着注定截然不同的事情。

恐怖的想法几乎每晚都要光临。先是想到宇宙是什么,那时候已经接触到了宇宙始于大爆炸的学说,但完全无法信服。我就想,凡事都有边界,宇宙怎么可能是没边的呢?有边也不对啊,边的外面又是什么?由宇宙进而想到了生命与死亡。死是怎么一回事儿?其实我清楚死亡,只是拒绝接受。死,意味着你拥有的一切突然就都被剥夺了,最要命的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就如同落入某一个无边的黑夜,星月全无,不是另一段时间开始了,而是时间消失了。这样的想法,常常让我浑身战栗,无法入睡。

我相信多数人有着类似的青春期经历,都追问过生死的意义,我也相信,多数人除了害怕就是绝望,没找到什么答案。后来,这批青年虚长几岁,就活得现实甚至超现实起来。他们的逻辑是,想不明白就别想了,咱们还是苟且吧。我也跟着苟且了好多年,可还是不甘心啊—我未皈依宗教,信奉只有一世可活,难道连最最根本的问题都要放弃?

我曾站在北京最高楼宇—国贸三期的第八十层往下看,那是CBD的核心区,烈日无情烘烤着吃罢午餐的人群,无论是渺小程度、密集程度还是奔忙程度,你能想到的最恰切的喻体都是—蝼蚁。这个时候,我悲悯地认为,如此奔忙的意义何在,人们未必比蝼蚁知道得更多。

2010年世界杯期间,恰好值自己四十岁的生日,和几个伙伴在南非一家连锁海鲜馆美餐一顿,就算把生日过了。

与这个形式相比,更应该看重的是之前我送给自己的一份恢弘礼物,只不过外人很难体会它那空空如也的珍贵。

2009年秋天,我向供职的媒体辞职,如愿还给自己一个自由身,后来短期出来工作了一段,便重新开始赋闲生活。我推掉了几乎所有的稿约,在家做起“大长今”[1],烧烧菜,上上网,发发呆,并慢慢寻找阅读的乐趣(我已将之遗失太久了)。发动机还在空转,轮子们都消停下来。

赋闲的动机起初是这样的:我觉得需要缓冲和休整,尤其作为一个以文字为生的人,我厌倦了自己程式化的、痛苦的、不真实的表达,希望通过停笔和阅读,进入一种不那么做作的写作状态。这样的初衷,按他们职场人流行的说辞,好像叫“放空”。

在家待了几个月,放空这个物理过程还没完成,不期然先起了化学变化。我发现我很享受舒缓安宁的生活。有一句话叫岁月静好,是吧,在静好岁月里发生的奇妙转变,就是我感受到了自己(这是从未有过的)。偶尔还无意识地检讨一下人性,类似心理学上所说的内观。与此同时,我自然会思考一下我的过往。

上大学的时候,同学间喜欢拿“怀疑人生”撒娇,比如张恩超跟同学借半斤饭票没人搭理他,他就会说“我开始怀疑人生了”。时光停滞在2010年某一个夏虫鸣唱在树枝的时候,我倒是真的开始怀疑自己的人生了。我难以对它的虚荣和虚妄视若无睹了。

后来看到了作家李海鹏的一篇专栏,讲他赋闲在家,早晨回去即已坐在楼下的树荫里享受秋凉,并偶尔陷入冥思。“我开始把自己生活中最主要的部分看做悲剧。我也反问自己,这是不是矫情,或者中产阶级空虚症呢?可是答案是,不是。事情发生得非常自然,夏天的时候,没什么契机,突然‘叮’的一声,我就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的生活是不对的。这就像一条鱼跳出鱼缸看到了自己。”真是心有戚戚焉,我也听到了那“叮”的一声。

需要想的问题一点都不复杂,我只是问自己,以往的生活是不是你真正想要的?这么一问,居然就傻眼了。多么荒谬啊,活了四十年的性命,竟禁不住一句如此简单的追问。

好在我还如此年轻,其重要标志就是知迷途其未远,对既往错谬的态度是修正而非逃避。如果“不惑”之说并非妄言,我是不是该庆幸自己在上课铃响的一瞬间跑进了新课堂?

长久静思之后,我非但没觉得自己变得暮气沉沉,反而听到了生命重新萌动、拔节生长的清脆之声。在那些比现在更老的岁月,回想自我赠送的生日大礼,希望我会感到欣慰和温暖。

总有一个更好的自己在前方,时至今日,我仍忙于赶路,未敢停歇。我将继续追问生命的意义,也许穷其一生也没得到答案,我并不会因此而感到虚无。我也不准备把这个课题托付给任何神灵的指引,生命是我的,且让我执迷下去吧。

当自己仍在迷茫与求索的长路上,我不认为有资格生养新生命。

凑合活着?那就算了

追究人这一辈子,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为重要的吗—是否喜欢活着,享受活着。

如前所述,我不确知活着的意义在什么地方,不过,我可以确认的是它与这些无关—官场、商场、职场上的功利心,或是由物欲攀比而满足的虚荣心,它们都来自灵魂深处的不安,与之相比,我宁愿认为那些醉生梦死的人更懂得珍惜生命。

在我周围,人们各自奔忙,在某些场合倒也会抽出宝贵时间感叹几句人生。在这类谈话中,我听到最多的就是:凑合活着呗。说这话的,有下岗职工,有公司白领,有街道大妈,也有小老板,什么阶层都有。一个人对人生满意与否,精气神儿上会泄露的,所以,我不认为他们都是以“凑合活着”瞎谦虚。

当然,把人生定调为“凑合活着”的人,也不乏小梦想小欢乐小满足。比如想由科员爬到科长的位置居然得逞了,觊觎邻家少妇欲与之偷腥最终成功了,想品尝一顿澳洲龙虾也遂了心愿。但少妇、龙虾再鲜香可口,也逆转不了他对人生总体上的颓废态度。

在社会生活的许多层面,及时行乐不幸被许多中国人奉为人生信条。我也大体信奉及时行乐,但“乐”是什么,总要仔细想想。如果仅仅满足于耳鼻喉舌的感官愉悦,我觉得和一只小狗没啥不同,作为人类,起码要比这个高级一点点啊。区别于感官体验的乐趣有很多,比如欣赏、创作,甚至发呆,大而化之,都属于智力活动的乐趣。无论如何,最高级动物与其他动物的区别,不该仅此而已:我们可以玩iPad,而它只能玩塑料骨棒。

追究人这一辈子,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为重要的吗—是否喜欢活着,享受活着。一个“凑合活着”的人,是否还适合把新人类推介到此种人生之中?

如果我参与创造了一个生命,他在世间溜达了几步,然后说自己只想凑合活着,我很想和他商量一下:咱别活了,一起拎着这副皮囊去给鳄鱼当宵夜算了。

酝酿本书之际,我已辞去在媒体的职务,成为专职宅男。放弃工作并非为了写书,因此赋闲也是没有期限的。不让谋生成为生活的主题,这是我想要的人生状态。

每天的生活内容都那么平常,无非是沏茶、烧菜、读书、写字,偶尔站在阳台上目睹秋雨淋湿梧桐,感冬寒渐近,叹落英缤纷。当我忙于生计时,这些事也偶尔为之,却少了如今的从容散淡。

史蒂夫·乔布斯告诉他的传记作者:“如果你坐下来静静观察,会发现自己的心灵有多么焦躁。如果你想平静下来,那情况只会更糟,但是时间久了总会平静下来,心里就会有空间让你聆听更加微妙的东西。”他说的是在印度修行七个月的感受,当我离职在家,努力凝神于内心,一年之后也有了类似的体验。

我住的小区有一个人造草皮球场,我经常绕着球场长跑。某个秋日的下午,一队武警喊着口号在场内跑圈,我慢悠悠地在场地外跑着。

绿茸茸的草皮上树影斑驳,牵牛花几乎爬到了球网上。跑着跑着,我闻到了一股菜肴的芬芳,是土豆炖豆角。说来奇怪,味道好像被胶条固定在空气中的某个狭窄段落,我每圈要跑上三百多步,只是在其中的七八步,我能闻到飘香的烧菜的味道。每次闻到的味道都有细微差别,我甚至分辨出了豆角和土豆在铁锅中由半生到熟烂的过程。我是一个东北人,它简直勾起了我的怀乡病。

士兵们踏响钢铁般的、整齐划一的步点,并没有打乱我散漫悠闲的节奏。就那么飘飘忽忽地,我跑了十五六圈。那天生发的感慨是,对于生活,我何曾这么敏感?如果暂时忽略外部环境,生活是多么容易满足啊。我如此享受此生,以至于要提醒自己别忘乎所以,免得刺激到别人。

我觉得,只有一个人在人世间活得很舒畅、很满足,才可能突然想起一件事—何不找谁分享一下如此美妙之人生?于是搞出孩子来,然后告诉他:嘿,我在这地方活得不赖,下面看你的了!

当然,这也可能导致另一结果,就是活得不赖的那个大人太投入、太欢畅了,没心思去想分享的事。而我恰好就是这么一个人,你们庸常人类所谓的自私者。

一位学者曾撰文指出,人生的首要任务在于自我实现,把希望转到下一代其实意味着逃避。中国人通常不重视自身发展,而转向对下一代“望子成龙”,结果形成多层次、低质量的恶性循环。

我身边不乏这样的朋友,他们觉得自己的生活僵住了,成长凝滞了,于是想,是不是有个孩子就可以将自己激活了。可惜,我甚少看到真正成功的例证。他们成为父母后,表面看上去生命被重新赋予了意义,其实生命并未鲜活起来,只是绑架了一个新生命,并把自己附着其上。

也曾见到太多更消极的家长: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只能寄望于孩子。OK,你把自己对美好人生的期待转嫁到孩子身上,有没有想过,孩子受了你的影响,长到你目前这把年纪的时候,也要生发出“我这辈子就这样了”的感慨来。

嘘,这是不能泄露的秘密

那个将成年人排斥在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那里是不是居住着每个孩子的守护天使?

按照成人的思维逻辑,一个生命最初的那段旅程无忧无虑,惬意非常。事实真的如此吗?

我愿意试图理解一个人与生俱来的不安与压抑。一个胎儿,由原本温暖、舒适的羊水中抽离,经历挤压的惊恐与痛苦,遭遇钳子般的大手。他感受到了重力,被光芒刺痛了眼睛,他拼命寻找乳头,却未必如愿。呈现在他视野里的,是一群巨型怪物—大人们—夸张的表情。

降生的恐惧已经很糟糕了,更可怕的是,新生命抵达的环境还那么粗俗蒙昧。孩子的语言表达总是落后于意识,于是他发出“前语言”方式的沟通信号,可惜父母已丧失了绝大部分的接收能力。那些巨型怪物,通常把小孩子(尤其新生儿)看做是一张白纸、一个空瓶子、一个智商与情商几乎为零的小物件,他们喜欢说“小孩子知道什么”。殊不知,孩子有其原初的世界,有情感、有欲求,面对那个世界,成人更显无知。比如,科学研究表明,儿童并非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没有性意识,性驱力广泛存在着。当然,它不是指那种局限于生殖器的性欲。性能量(利比多[2])的压抑,对应的是成人后的痛苦、焦躁、心理扭曲,临床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精神病可能发源于人的婴儿期。

在胎儿刚刚通过脐带与母体连接的时候,法拉奇就向胎儿发问:“告诉我,生命从何处开始?我乞求你告诉我:你的生命是否真的已经开始了?”

小孩子有他的表达,也有奇特的感知力。精神分析学家乔治·弗兰克尔通过大量临床实践发现,婴儿能在很大程度上感觉到母亲对他的利比多态度,对母亲的爱的质量极度敏感。我们难以知晓,除了母爱的质量,又有多少成年人心底的秘密,是骗不过孩子敏锐的感知力的?

玛丽娅·蒙台梭利的《童年的秘密》是一部儿童教育的经典,作者认为,一个人的个性特征是在他童年心灵的敏感和秘密时期形成的。在成人和儿童之间往往存在着一种潜意识的冲突,一个热爱儿童但又潜意识伤害他们的成人,将会给儿童留下一种内在的悲哀,这种悲哀其实正是成人自己错误的反映。有些儿童之所以不能正常地发育和成长,主要是因为受到成年人的忽视和压抑。正因为如此,父母和教师必须努力去了解尚未被自己认识的儿童,并把他从所有的障碍物中解放出来。

可是,了解又谈何容易,关于生命,我们实在是所知太少。

我的朋友张恩超曾是个很有才气的诗人,他的敏感、细腻的情怀快被现实耗尽的时候,又被出生不久、还不会说话的女儿唤起了。在一篇写给女儿的文章中,他记录了一次奇妙的体验,我不做任何赘言,摘录如下:

那个看不见的人,在我们身体的斜上方,我看不见,你看见了。

你和他说话,用一种我听不懂的语言。开始我以为你在和我说话,但你的眼睛并未看我。你盯着我们的斜上方,用含糊的语言和灵巧的眼神和他说话。

我确定你们在说话,每一句都不尽相同,有问有答。你露出开心的笑,下巴一扬一扬,这个表情我很熟悉,这是你对亲密的人示好的标志。

我顺着你目光的方向看,透过空气只看到了墙壁。

那斜上方隐藏着什么,我不知道,我感觉到神秘。

你和他说着说着,就睡着了,那笑容还在嘴边残留。

我想起前两天见到的朋友,我们聊孩子的话题。她说,握手,我家宝宝也是这样。我深信他看到了我们看不到的东西。

也许不是看到的啊,我们被迫说看见看不见,是拘泥于自己的认知。

我们有眼睛,所以能看到;我们有耳朵,所以能听到;我们有鼻子,所以能闻到;我们有嘴巴,所以能尝到。我们还有皮肤、骨骼和心灵,所以能感觉到。如果没有五官和感觉,人就将陷入一团黑暗和混沌,和其他的固体没有区别。那么,是不是除了五官和感觉外,还有能力,孩子有,而我们没有?

那个将成年人排斥在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是存在于现存世界之内,还是游离于这个世界之外?那里是不是居住着每个孩子的守护天使?

只有你的笑,在嘴边残留,像是在说,嘘,这是不能泄露的秘密。

注释

[1]大长今,韩国文化广播(MBC)电视台出品的长篇古装连续剧主人公,擅长烹饪。

[2]利比多(libido),精神分析术语。指一种与性本能有联系的潜在能量。最初提出“利比多”的学者弗洛伊德把它看做人的一切心理活动和行为的动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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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年代》这部30余万字的小说真实记录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中有别于插队知青的另一重要群体——回乡知识青年的经历、磨难与感情生活,原汁原味再现上世纪七十年代前期陕西渭北农村的生活状貌,堪称一代回乡知识青年的心灵史诗。《幸福年代》讲述风华正茂的回乡知识青年群体,深深打上时代烙印的农村干部,淳朴坚韧而又难逃宿命的主人公一家人,青春美丽柔情似水的女子,亦庄亦谐秉性各异的乡邻,以及来到乡下手足无措的城市下放居民、经改造后释放的“战犯”和曾经的“鸡奸犯”等等,各色人等以黄土地为共同的舞台,演绎一段壮阔历史,诠释生活的诡异斑斓。本书由杨团华著。
  • 调皮仙子闯古代

    调皮仙子闯古代

    第一篇:穿越篇在自己十六岁那天,被师父送去了异时空,去寻找未来的老公。当上了江湖上神秘的玉灵宫宫主,还收了四位美男师兄。还没享受两天,却因无极老头的捉弄,而被迫踏上江湖去寻找玉灵宫的地图。第二篇:江湖篇踏入江湖之后,不小心又惹到了一身的桃花债。随着寻找地图,阴谋也慢慢的浮现。在他们的保护下,还是弄的遍体鳞伤,谁是真心?谁是假意?谁是利用?谁又是伤害?原来一切都不是那么的简单?第三篇:皇宫篇自己无意就闯进了选妃队伍,本想过两天安静的日子,可是又让自己陷进了宫廷之争,一舞惊四国,艺压群芳。谁知自己又走进了阴谋之中,他娘的,自己不反抗,还以为怕了他。扰乱四国之后,拍拍手,拿起包袱就走出了皇宫之地。第四篇:完结篇温雅俊美的南宫翼,前世他们是一对苦命鸳鸯,今生是一对兄长。对她总是宠溺的微笑,只求永远的守护她,下辈子再续前缘,做一对神仙伴侣。灵宫四位俊美不同的师兄默默的看着她,灵儿,我们只希望留在你身边,永远的保护你。风流倜傥的慕容山庄慕容枫,自从被她无辜的臭骂一顿,风流多情的心只装她一人。灵儿,你说过我只属于你一人的小痞子,不要抛弃我好吗?英俊潇洒的上官堡少堡主上官浩,一次的偶然敲诈,让他忘不了那可爱的人儿,可惜自己婚约在身,黯然伤心。为了能和她在一起,不惜和家人断绝父子关系,也要留在她身边保护她。冷酷无情的夜家堡堡主夜若轩,无意间的相遇,被她认为是自己的哥哥,冰冻的心颤了一下,灵儿,就让我做他的替身吧!狂傲嗜血的魔教教主蓝夜邪,是她第一个爱上的人,也是伤她最深的人。小野猫,你休想逃,为你的不贞付出代价。当她落下悬崖的那一刻,大叫道:小野猫,想死,也要死在我的怀里。美似不像人间男子的魔教二教主蓝夜魅,另外一个身份是天上天帝之子,因为千年的爱恋,随着她一起下凡投胎。从小就在梦中遇见她,也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当遇见她时,已是大哥的最爱,佳人被伤的体无完肤,自己愿意替她添洗伤口。小仙女,我只希望你可以想起我们之间的誓言,一辈子生生死死不离不弃。奸诈如狐狸般的轩辕山庄庄主轩辕宇,那次的偶遇和再次的相救,让他有了想占有一辈子的想法。搂着怀里的人儿,从今以后,你就叫蝶儿,只属于我一人的蝶儿,别想逃离我!妖媚如女人的绝情宫宫主绝落熙,一个从现代穿来的一缕孤魂,愤怒的大叫起来,女人,从实招来,你还有几个情人,先声明我要做老大。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尸心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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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追回落跑顽皮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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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完结】她是北家掌上明珠,单恋他十年,他却只当她妹妹般疼爱。即使最后两人意外成为最亲密的人,他的态度一如从前。在亲耳听见他对别的女人说“我爱的从来只有你,景珊我只当她是妹妹,我和她一辈子都不可能”时,一颗痴心顿时被凌迟割片。为疗情伤,她毅然去了万里之外的国家,谁知?仅两个月,不管她走到哪,总会出现一群黑衣人对她恭敬的俯身道:“大嫂,大哥请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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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古发现之谜(求知探索)

    从零起飞时值1870年的深秋,天气转凉,大西洋上空不时阴云密布,预示着惊涛骇浪和凄风苦雨的到来。在这种时候横渡大西洋,实非明智之举。此时,在一艘孤伶伶的船上,几位言谈举止颇为严肃的先生却有些坐立不安,他们偶尔交谈几句,更多的时候蹙眉垂首。
  • 毒妻谱太大:夫人乖乖快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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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强+宠文+腹黑+凤行九洲】一直以来,亲人都待她如掌中至宝,从未责怪过她天生便是废品灵根;更没有斥责她为宗族蒙羞!可是这一切,却在母亲死后变成泡沫!母亲祭日,妹妹以尖刀刺进她的心脏,而她的父亲却在一旁冷眼旁观!再睁眼,她不仅有绝世之姿,更成为炙手可热的天才斗战师,外带极品炼丹师。她外表纯洁如小白兔,内心腹黑如大老虎;她看似张狂无度,高傲莫比;却实则沉稳内敛。多少人说起她便咬牙切齿,恨不得将她撕成碎片;多少人说起她便深情款款,宁弃多年修为只为与她长相守!走自己的路,端自己的碗……其他的嘛,统统收到碗里来!反正,碗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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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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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如愿成为她钟爱之人的王妃;她,她,为爱所伤,浮光幻影中,竟将孪生姐妹推下万丈深渊,被钟爱之人在新婚之夜抛弃,终于深陷迷离之境;她,由爱生恨,层层挣扎中,勾心斗角中,她一步步陷入为她而准备的精心迷局,步步紧逼,为爱所惑,步步成殇……--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