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120500000026

第26章 家庭不和上吊死儿媳无罪获自由

曲某因涉嫌虐待罪被依法逮捕,并由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于1982年以来,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与其公爹何某吵骂。1983年春节前一天,被告家杀年猪,中午请了邻居及亲友吃肉,却不请其公爹吃肉。第二天上午,何某向被告要分家时规定给他的30斤猪肉,被告不但不给,还对其公爹破口大骂,双方进行厮打。被告之弟看到后,帮被告上前又朝何某胸部打了两拳。当日中午何某因遭被告辱骂和殴打,想不通,便用自家菜刀割脖自杀,经及时抢救脱险。何某出院后,觉得受虐待无法生活,便上吊自杀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目无法制,道德败坏,经常虐待公爹,情节恶劣,触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虐待罪。

由于被告人家庭困难,县人民法院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律师提出了与检察官完全相反的意见,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虐待罪的事实不能成立。辩护人认为:

一、被告人与其公爹何某在分家前的吵骂不能作为虐待罪的情节。儿媳骂公爹是不道德的行为,应当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公诉机关把不道德的错误行为作为虐待犯罪情节指控被告人,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被告人杀猪没请何某吃肉,不属虐待行为。因为双方已分家另过,不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以不具备虐待罪的构成条件。

三、虽然被告人没按规定给何某猪肉,这只能属于没尽赡养义务的赖账行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其承担赡养责任,不能认为是《刑法》中所规定的虐待行为。

四、何某与被告厮打引起抹脖自杀并没形成虐待。何某为没给猪肉与被告等人厮打后,用刀抹了脖子,虽然与打骂有关,但毕竟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把偶尔的打骂所引起的严重后果认定为是虐待犯罪,这在刑法理论的因果关系上是讲不通的。

五、何某自杀死亡不能认定是被告虐待所致。本案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何某的死亡是被告人虐待行为所致,就不应认定被告人有罪。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曲某的行为构不成虐待罪,故请合议庭将被告人曲某无罪释放。

本案经公开审理后,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曲某因家庭琐事与其公爹发生矛盾的行为,不构成虐待罪。后经检察机关研究决定,此案由检察院撤诉,被告人获无罪释放。

这是一起涉及儿媳与公爹之间的矛盾所引发的案件。按照我国传统观念及思维方式,一般认为晚辈与长辈发生矛盾,特别是长辈出现了自残或自杀的后果,大都同情长辈,谴责晚辈,甚至希望和要求惩罚晚辈,至于晚辈的行为究竟是罪是错,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人们大都不愿作真实细致的了解和客观的评说。在此情况下,为被指控犯罪的被告人辩护,特别是作无罪辩护,搞不好就会遭到他人的非议,特别是老人们的责骂。律师在为本案被告人曲某虐待罪作无罪辩护时,较好地处理了上述矛盾,既维护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本案被告人得到了公正合法的处理。

本案辩护注重了不道德行为与犯罪行为的严格区分,明确指出被告人与其公爹发生矛盾、争骂的不道德行为,但又紧扣国家法律关于虐待罪构成的规定,提出被告人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观点。虐待罪是指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显然,本案被告人曲某的行为只能在道德范围内调整,而尚未达到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程度。

同类推荐
  •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争议范围不断扩大,是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直接原因。在《劳动法》颁布的1994年,全国5000万国有企业职工均有固定的身份,“单位”一词依旧盛行。1998年,国企开始大量裁员,5000万名国企职工的绝大多数被推向市场,劳动关系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今,不仅国企职工的劳动关系走向了市场,另有至少1.2亿农民工加入其中,个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空前壮大,这一系列的新劳动关系,都需要用新的《劳动合同法》来调节。根据测算,目前已有九成以上的劳动关系在按市场法则行事。而这些关系,需要新的法律调整和规范。
  •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随着社会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律这个非常严肃的词语渐渐被所有人所重视。在一个法制社会中我们应该运用法律来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如果不了解法律,在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全然不知,在遇到有争议的事情中不知所措,那我们真是有点悲哀。法制社会是运用法律来调整整个社会的发展,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了解了法律,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挺起腰板,因为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
  •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明朝长达二百七十六年,其中央司法审判制度历经多次变革,相关史料浩繁,作者认为,。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宜有学术上的分工。部分学者侧重史料校注的上游工作,部分学者侧重史料分析的下游工作,相辅相成,法史学才能进步成长,有利于中国法制史的学术研究。
  • 法伴人生

    法伴人生

    本书结合相应的法律条令,用案例分析作具体的讲解分析,并展示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
  •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法律并非人们想象中的那样高深莫测,也并不是司法机关或者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专利,而是贴近大众生活的“日常必需品”。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讲解最晦涩的法律条款,是本书的最大特点。拥有它,读懂它,你的合法权益将不再受到侵害,成功维权不再是梦。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本书克服了法律普及读物重说法、轻案例的弊端,在内容的编排上,从多角度分析具体情况,使面临麻烦的你迅速抓住问题的要害,在短时间内成为运用法律成功维权的高手。书中专业的法律评析,能让人们轻松地找到法律依据,以最便捷、最科学的方式运用法律。
热门推荐
  • 狂妻别逃

    狂妻别逃

    她善变,狡黠如狐;她无赖,行径不良。她是第一女将,亦是寻常男子消受不起的妖孽红颜。成亲之日被算计,由嫡妻变为妾室。让她忍辱负重?开玩笑!是圣意又如何?拔剑相逼,即刻下堂。如此狂妄,令人望而生畏。--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摄政王,独独钟情于她。她春风得意之时,他气她,捉弄她。她婚变之后,他娶她,天下为媒。成亲之前,她约法三章,他忍。成亲之后,她日日想跑,他哄。她嫌日子太闷,把王府闹腾的鸡犬不宁,没关系,他纵容。她心血来潮,要帮他纳妾,他怒,休想!【片段】洞房花烛夜,两人难得的开始谦让起来:“王妃请。”“王爷请。”几次之后,某女烦了,不由分说握住他湛白修长的手,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割破他手指,将血迹滴在喜床的白绫之上,随后懒洋洋倒下身去,“好了,可以就寝了。”某男咂舌:“这作假之事,你也好意思用为夫的血?!”
  • 干掉一切对手

    干掉一切对手

    反间计击退俄罗斯大亨,是谁在背后操控着那个法国妖姬?风卷残云意大利,隐秘击杀航油王,联手钢铁大王布局欧洲……潜伏的隐权力机构早已布下了天罗地网,任谁也逃不出手掌心!高盛的长袖曼舞让中国人迷离。隆隆的硝烟滚滚而来,中石油中石化在一个庞大的迷局中割裂开来,这只是一个开始。中航油、深南电、中国远洋、东方航空、中国国航等诸多企业,纷纷倒下!
  • 天地劫动

    天地劫动

    在众神山顶,有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名‘众神殿’。在大殿之中,坐着两排被众生称为神灵的人物,正中央便是诸神之王,其中男的俊俏潇洒,女的绝色妖娆,然后天地大变……
  • 一剑钟情

    一剑钟情

    那柄修卢剑牵扯了少女的一生,注定了一开始宿命的相逢,如涸辙之鲋,相濡以沫,却只落得生死两茫,惊天阴谋纷至沓来,一时间武林变色,腥风血雨。她踏遍山河追寻他的下落,却逢血刀令重现。她无端被武林通缉,途中巧遇神秘男子。他是谁?是敌是友?她将何去何从。曾经沧海,终不过心殇。缘深缘浅缘灭,不如相忘于江湖。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
  • 娇媚老鸨俏娘子

    娇媚老鸨俏娘子

    某墨的圈子链接:http://m.pgsk.com再拎起破铜锣喊上两嗓子:招副圈主撒~(慎重申明撒:某墨的简介有改了,但是内容不会更改,谢谢亲们滴支持撒!”推荐俺滴新坑:《压倒小师叔》她因一时失足来到这遥远的古代却不得不接手改造整顿这快要倒闭的百花楼凡经她手调教的女子无不柔若杨柳,媚如春风她的最大梦想,要天下所有的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他纳兰祥云天下第一绣庄的庄主,终年白衣,处处散发出飘逸如墨画清雅气息。他风流王爷,一颗心遗落在她的身上....................第二卷命定天女命定天女?!辅王星?!嗤!如果真像他们所说,那她现在如果米有穿越,是不是已经嫁给美国总统了?!现在的她是无双郡主。舒王爷:幽冷诡异如他,一双幽湖一般泛着紫色诡谲光芒的眸子,定定的看着她:“小雅,你永远只能属于我,哈哈....我的暖床妻!!”珩王爷:英俊风流如他:“小雅,如果可以我只想永远的守护着你就好。”何宣煦:绝美妖娆如他:”雅雅,你只能属于我。“片段:忽然一道蓝光闪过,那把泛着诡异蓝光的软剑横在了他的面前,何宣煦垂首看看胸前那正抵着风小雅的幽蓝软剑懒洋洋的抬起眼帘似笑非笑的看着幽冷暴恹之气毕露无遗的轩辕孤魊,转身将怀里的风小雅轻放至一旁,“你以为留下她便可使我改变心意么?”轩辕孤魊扯扯唇漾起一抹诡异的冷笑“既然你不愿意改变心意,不要紧我还有最后一张王牌不是么?”那双泛着诡谲紫色光芒的眸子定定的看着一旁的风小雅忽的低低笑出声转身对着何宣煦挑挑长眉说:“呵呵---九弟兴许不知道吧,在那次你们成亲之前小雅来找过我呢!她说她不愿意嫁给你希望我可以帮她摆脱你然后跟我相濡以沫的过一辈子。”说罢转身看向一旁瞪大了双眼的风小雅笑着问道:“你说是么?小雅?”风小雅的大脑一瞬间停止了转动,以前的那个风小雅居然为了抗拒嫁给何宣煦而找到了轩辕孤魊眼前这个幽冷阴柔的男子,首先不说他的身份是如何的尊贵,一般的人不可能会见过他或是见过了也不会知道他的身份,更何况是一一个柔弱的女孩子,即使她身居龙蛇混杂的百花楼也不可能会识得他,再加上她懦弱的性格----肯定是哪环出错了!难道是小喜在骗她?!不可能啊小喜没理由骗她啊!要不就是那个以前的正主城府过深!汗!NND太可怕了!为什么她觉得周围的一切似乎都没有表面看来的那么简单!
  • 奋斗21天,考上公务员

    奋斗21天,考上公务员

    国内第一本面向公务员考试的心灵励志兼方法指导书,全书全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为什么要报考公务员;第二部分则是对公务员考试笔试《行政职业测试》和《申论》两门课的难点、特点、考试技巧进行分析,并制定为期21天的“三轮”复习方法;第三部分是针对公务员考试的面试环节,进行各类情景模拟并指导考生在不同情况下发挥出最好效果;第四部分则是指导考生在体检、政审环节要准备哪些资料、有哪些注意事项。第五部分是按具体情境分析刚刚当上公务员的年轻人如何面对工作中的挑战和机遇,这一部分系作者亲身体验,其精彩程度堪比《侯卫东官场笔记》等小说;而实用性更胜一筹,曾引得百万网友疯狂转贴!
  • 幻日

    幻日

    一个纯朴天真的少年,一个家破人亡的少年,一个资质平庸的少年……由于种种原因,阴差阳错间踏上修真的道路。一切是偶然还是冥冥中的注定,乱世之中,妖魔横行。面对私欲,苍生,又该如何选择自己的道路……妖、魔定为邪?诛邪定为正?正邪有别,人亦有好坏。坚持自己的道路,只道是沧桑易变,本性难欺。难道就只有正道才能诓扶正义,即为苍生,是妖是魔又有何异?还是傲视苍穹的仙?那仙之路又何寻?
  • 凤惊鸿:一代女帝

    凤惊鸿:一代女帝

    犹记那年初雪,眉色染霜,这天下,贵如胄,我替他夺!,倚红楼嫁衣璇鸿似血,踏雪惊魂,泪目泣红绡,清寒空渺如他;执玉扇,她扬袖飞衣剑指苍天:他死了,鲜衣怒马如他;挽清酒,你们谁也别想活,神圣无俦如他;
  • 中国大侦探

    中国大侦探

    本书通过诸多案例描述了中国当今大侦探——乐人丰高超的侦破手段与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