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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份外眼红(4)

江小麦笑了笑,专心开车。

冯熙女边摸着车椅边问到:“小麦,这个车你买成多少钱啊?”

江小麦回答到:“没改装前,两百多万。”

两百多万……在冯熙女看来,这是个天文数字。她每天的零花钱,最多才一千。若是想多要,还得跟教官打报告,说原因。两百多万的宝马跑车,望而兴叹啊。

冯熙女取经到:“小麦,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买车啊?”

江小麦漫不经心:“我爸的钱。”

啊……由此可见,出生在一个好家庭是多么的重要。可惜,世界上,我们最无可奈何的事,就是不能选择出生在什么家庭。

冯熙女叹气,其实她自己也生在大户人家,只不过是妾室所生的孩子,还是敢私通的妾室,就更加不受宠爱了,从小过的日子都很苦,三餐不继,饥不饱腹,幸好常三娘也就是冯熙女的娘亲,有一手好绣工,经常绣些东西拿出去卖,这才没有被饿死。

所以说,这就是命啊。看看人家这命,投得多金贵!

在冯熙女的感概万分中,江小麦开着车,到了地方。

见着古巴夫,冯熙女很是意外,感叹,人生这缘份真是妙不可言!

古巴夫见着冯熙女,也很是惊讶,问江小麦到:“你认识她?”

江小麦苦笑,阴差阳错不就认识了?

冯熙女着重说明:“我们是好朋友!”

江小麦:我们真的不熟!

古巴夫对冯熙女是真不待见,瞧,一句话,就让和江小麦多年的友谊危危可及。

冯熙女也是猛然想起,指着古巴夫对江小麦惊叫到:“啊!她的前夫,就是你西北哥现在的亲密爱人。”

江小麦看上古巴夫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啊?你离婚了?什么时候结的?”

古巴夫:好不容易要愈合的伤口,因为冯熙女一句话,又被撒盐了。和东郭百里的两年婚姻,一直都是隐婚,知道的人,根本用手指都数得出来。

现在离婚了,就更加不想让人知道了,也随着时间的过去,差不多要尘归尘,土归土了!可是,在一切要随风的时候,冯熙女却非要说出来!而且是这么突然的说出来!让人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

古巴夫看着冯熙女的眼神,真的是恨不得把她碎尸万段,挫骨扬灰,咬牙切齿到:“你不说话,没人当你哑巴。”

冯熙女:干嘛这么凶,我又没有说错!东郭百里确实是你以前的丈夫,也确实是江小麦现在的情敌呀。

古巴夫叹了口气,拉着江小麦去了西餐厅,特意要了个安静的包厢,这才幽幽解释到:“还记得曾经我跟你说的,我一直暗恋的一个同学么?”

江小麦点头表示记得,古巴夫从初中开始就暗恋一男同学,并且一路跟随着他,上了同一个高中,同一所大学……古巴夫成绩从小就不好,特别是数学,一向是她的死穴,可是那同学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成绩名列前茅。古巴夫为了跟上心上人的步伐,悬梁刺股,咬牙苦读。

古巴夫声音里满是落寞:“我守了那么久,爱了他那么多年,追随着他,走过一个又一个城市,原以为,这辈子只能是这样有缘无份了。可是突然有一天,他跟我说,‘我们结婚吧’,我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了。那时,我们只是登记结婚,没办酒,因为恰逢他爷爷去世。如愿以偿的嫁给他,我一直觉得这跟做梦似的,毫不真实,感觉很幸福,却也很惶恐,生怕这只是南柯一梦,怕醒来,我根本就不是他的妻,所以,就这么隐婚下来了。”

听完古巴夫的解释,江小麦轻叹一声,二人做好朋友这么多年,却怎么都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层关联,江小麦问到:“那你前夫和西北哥之间,是真的吗?”

古巴夫狠狠的大喝了一口咖啡:“我不想再谈他。”爱得太深,伤得太痛,无力谈起,因为每一次,都是一种撕心裂肺。

江小麦只得转移了话题,两个好朋友,久别重逢,有说不完的话,冯熙女坐在一边,甚是无聊,因为她插不进话,也听不懂她们说的时尚。

江小麦和古巴夫叙完旧后,相约一起去扫货。

冯熙女坚定的跟在身边。

江小麦和古巴夫进的都是品牌店,每一件衣服后面的零,看得冯熙女眼都花:“个,十,百,千,万……”

冯熙女看着江小麦和古巴夫手上提的大包小包,摇头批评:“败家啊败家!”

江小麦见冯熙女两手空空,问到:“怎么?没有喜欢的吗?”

这怎么可能!但是,冯熙女摸了摸口袋里的钱,还剩下六百五十八块,都不够你们一件衣服的零头,实话实说:“我买不起。”

江小麦笑到:“那你选一件,我送你。”

冯熙女眉开眼笑:“真的?”

江小麦点头:“嗯。”

冯熙女感动:“小麦,你对我真好。”

江小麦:你误会了!

冯熙女选了个黄金戒指:“我要这个。”

江小麦和古巴夫:这什么人!选的戒指俗气就算了,问题是婚戒岂是能乱送的?

江小麦委婉的建议到:“不如再选选?”

冯熙女摇头,坚持到:“我就喜欢这个。”

江小麦没办法,只得给冯熙女买单。选的那款戒指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双宿双飞’,不过,最终劳燕分飞了。因为只买走了一个。

冯熙女拿着戒指笑容满面:“小麦,谢谢你,我真喜欢你。”

江小麦:我没有喜欢你!

冯熙女把戒指戴到手上,迎着太阳光的照射,笑问:“好看吧?”

江小麦承认,真的很好看,那戒指单看真的很俗气,但是冯熙女的手指修长,又白又嫩,戴上那戒指,一点都不显俗气,反而透着大气,端庄,是真的漂亮。不过,冯熙女,这无名指上的戒指岂能乱戴?!

在北魏时,没有婚戒这一说,冯熙女是真的不知道,她只是单纯的觉得,那个戒指很好看,那个戒指上龙凤呈祥的雕刻,让她看了很喜欢,至于为什么戴在无各指上,纯粹是因为戴在那个手指上大小刚刚好。大拇指太大,小拇指太小,食指和中指又有点紧,只有无名指戴上却是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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