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101400000014

第14章 万红血簪

秦淮轻笑,果然最是无情在皇家啊。知道两个人依旧走远,她轻轻的转头望湖边看了一眼,却在这时猛的愣住了。

秦淮看着正在湖里挣扎的男子,视线不由定格,就连眼睛也满是震惊的神色。

那是……万红血簪!

她的眼睛紧紧的盯着男子手中拿着的一个血红色的簪子,思绪也一下子拉长。

“淮儿,这个簪子一共有两支,这支交给你,另外一支则在另一个人的手里,如果有一日你见到那个拿着同样簪子的人,你一定要无条件的帮助他。”

“那个人,将是你……算了,到时候你会明白的。”

记忆中,昏黄的灯光下,琴母拿着一个仿佛一个歪曲的树枝的形状的血红色的簪子放到秦淮的手里。

“淮儿,一定要记住娘亲的话,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将这个簪子戴在身边。”

记忆渐渐的回笼,秦淮看着男子呼了一口气,她急速的跑到湖边,将缠在两臂上的缎带利索的拿下来,轻轻的一用力就被束成一条,直直的向湖中的人儿扔去。

“快,抓住它。”秦淮大声的喊道。

同时,水中的男子也看到了这突然扔过来的大红的缎带,连忙不顾一切的抓住缠在手腕之上,而秦淮也在此时加大了手上的力度。

她用力的拉着缎带,毕竟是一个男子,秦淮渐渐有些力不从心,而这里又太过开阔,她实在是不敢冒险轻易的动武,而且,她自己的伤……

想到这里,秦淮不由再次用力。

脚下逐渐随着力度轻移,白色的绣花花盆底鞋眼看就要滑到湖水之中,秦淮仿佛已经开始感受到一股凉意。顿时,她的心脏一阵紧缩,脸也一阵发白,手上的力度也在瞬间变小,而在水中的男子的身影也开始往回倒退。

而就在这时,一股强大的力量突然从缎带之上传来,秦淮明显的感受到了那缎带上的力度。

她惊讶的回头,却发现此时在她的身后,正站在一个身穿白衣的冷峻男子,而他的手则正紧紧的拽着缎带的另一端。

“你就是这样救人的吗?”有些熟悉的冷凝的声音的传来,让秦淮一下子回过神来,拉着缎带的力度也慢慢的回笼,随着慕亦骅的力度慢慢的往后退,而湖中的男子也很快被拉上了岸边。

那男子闭着眼睛躺在地上,慕亦骅走过去,快速的封住他的几个穴道,然后转过头看着秦淮道:“过来把他扶起来。”

秦淮本来的视线都在男子手中的血红簪子上,被慕亦骅这样一叫才回过神来,连忙听话的将紫衣男子扶起来,而慕亦骅则来到男子的身后轻轻的运功,将一股强有力的内力打到男子的体内。当然,他是隔着一段距离运功的,根本就没有碰到男子。

而巴掌也适时的从袖口中伸出头来看了看,立刻遭到慕亦骅的一声轻和:“回去!”

那小家伙立刻委屈的撇了撇嘴,慢慢的缩了回去。

秦淮有些惊异的看着慕亦骅,她没有想到他居然会救这个男子,她之所以会出手是因为那支血红的簪子,那慕亦骅呢?

而这时,那个男子也慢慢的醒了过来。他慢慢的睁开了眼睛,漆黑深邃的眸子眨了眨,看见秦淮的时候轻轻的愣了愣,再次眨眼,清晰的眸子居然变的浑浊起来。

“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是一个正常男子的声音,但却有几分孩童的稚气,而他的眉角微蹙,嘴唇也是嘟了起来,俨然是一个小孩应有的表情。

秦淮目光一凛,难道他是……南齐国的痴傻太子,南宫彦!

她低下头再次将他打量了一番,刚要说话就看到远处几个侍卫走了过来,看样子像是在找他。

她一惊,连忙转身拉着慕亦骅就走,这种时候,她非常的清楚,一定不能让人看见他们,与另外的几位皇子为敌,对现在的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好处。

而被她抓着手跟在身后的慕亦骅却吃了一惊,他惊讶的看着握着自己的手,只觉得这只手特别的纤长,柔软,一下子就抓到了他的心里。

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样的感觉,从来没有人敢碰他,而这个女子不仅敢直视他的眼睛,而且现在居然敢于拉着他的手,难道她不想要命了。

想到这里,慕亦骅却忽然一阵心惊,连忙用力想要将自己的手拿出来,可是这种被抓在手心的触感却让他一阵留恋,似乎在遥远的梦里就曾经被这样抓紧过……

而这时,他袖口中的巴掌已经从里面出来,当然此时的它很是生气,白色的毛发基本都立了起来,白色的眼睛也变成一种晃眼的黄色。

慕亦骅一阵吃惊,猛的顿住脚步。

难道,巴掌已经发过功了!

而这个女人居然没有事!

他吃惊的看着秦淮,眼睛里满是不可思议。

她到底是谁?居然能抗御巴掌的雷电闪!

而秦淮感觉到身后的人猛的停了下来,她才停下来,转身看着慕亦骅,却没想到刚回头就看见慕亦骅惊讶的目光,仿佛是看见了什么奇艺的景观般睁大了眼睛。

而在他的手上,全身通白的巴掌已经完完全全的从袖口中爬了出来,怒目的瞪着秦淮,但令秦淮惊异的是,巴掌那几近白色的眼球居然变成了黄色!而且,此时它的样子,浑身的毛都刺着,狠狠的而且还满是戒备的瞪着她,跟刚刚玩弄它的时候的眼神完全不一样。

难道……

秦淮吃了一惊,低头是才看见此时自己正和慕亦骅的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她猛的松开手,这才意识到自己当时因为匆忙,居然就这样牵着他的手跑了这么长的一段路,最关键的是,她居然没有事!

这半尾灵狐是天生的神物,一旦认定主人便不会改变,而且,它的占有欲极强,定然不会令任何人碰自己的东西,所以才会出现凡是碰到慕亦骅的人就会被无故电死的惨状。但是,此时……

想到这里,秦淮顿时已经明了了。

这巴掌之所以眼睛会是这样的颜色,为什么又满是戒备,而慕亦骅看着她为什么又满是惊讶的神情。

同类推荐
  • 捡个尸体来重生:女鬼大小姐

    捡个尸体来重生:女鬼大小姐

    闲来无事正在时空旅行中的女鬼苏醒之在某条清溪边上看到了一具无主女尸,于是一时兴起就尝试了一下附身,但万万让她没想到的是她竟然因此被困在了女尸体内,而且随后还被女尸的家人给强行带了回去。已经许久未曾玩过cosplay的苏醒之一时半会儿没办法从尸体上脱身,也就顺其自然的扮起了这个叫做应惜弱的千金大小姐,可没想到这大小姐的名头还没揣热就被匆匆嫁了出去,而洞房花烛夜她就被至少四拨人给同时杀了一遍。女鬼发现新嫁的相公是个刚觉醒的魔族,她知道自己陷入了一个大麻烦中,但她是史上最强女鬼,她还能怕那些不成气候的小虫子不成?呵呵,麻烦越来越多,就代表这个游戏越来越好玩。狐妖、精怪、和尚、驱魔师尽管放马过来,她女鬼大小姐,奉陪到底。
  • 一代丑妃

    一代丑妃

    他是当今东秦国最阴佞的王爷,他拥有至高无尚的权位,却不能自主自己的婚姻。是他的妃,在他眼里,她却是一个连奴隶都不如的“贱人”为了她,他不能给予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名份,却因她,差点失去他最爱的女人。她该死,她一直都该死。可是当他真正可以下手了结她时,望着那双含泪却露着讽刺与畅然的美目时,为何他竟有刹那的迟疑与颤抖?是,他没杀她,却毁了她。他害她成了世上最丑陋的女人,却练就了她一颗无比坚韧的心!她,一代丑妃,受人唾弃鄙夷,唯有那个至高无尚的天子理解她。从此,她与他,惺惺相惜,哪怕差错十年的代沟。当一切成空,她成为实归名至的弃妇后,她笑着落崖.多谢一直支持淫淫的亲们,在你们的支持下,淫淫不负使命将老书完结,此次要告诉亲们,淫儿开了新书,书名《残王弃妃》《夫君为年度贺岁轻喜剧小说》¥¥¥¥¥¥¥¥收藏···票票……全部打劫!有时间,亲们还可以留言支持!!!其实,我并不傻,拿现代的话来说,我只是大智若愚罢了。因为我的个性平和,不喜争斗,所以总是以退为进,以和为贵。而你,堂堂东昭国的丞相之子却以为我傻得掉渣,而且极度认为娶我为妻就如娶了一个笑话。其实你错了,你错得离谱。以一个有着现代思想的我,又岂会真是一个傻子?只是很多时候,我不想强迫你罢了,事事由着你的后果,竟然换来的是助纣为虐。好吧,你来得猖獗,好我也“傻”得坚决。正文段落*1;新婚半月,我独守空房,你怕遭人耻笑,放下屋中娇娘不管,而倚在风尘女子的怀中畅饮独醉。我得知,只是笑,并不责怪,因为我能理解一个娶了自己不爱之人的心。2;初次见你,你竟带着一位美得挪不开眼的女人在房中大演春宫,我诧异的同时,只能故做平静的说;你继续。其实我虾米也没看到”然后上前取了一块薄弱不堪的丝绸垫子自觉去书房入睡。而你,却认为我是一个彻底的傻子,看见自己的夫君与别的女人相好,却无动于衷,也只有傻女人才会如此。3;回家数日,你一声不吭,你又领着那美绝人寰的女子离家三月,再次回来,你们不干正事,又躲在屋里娇喘连连。我真的真的并非有意推门,我只是单纯的以为有人被绑架了,因为我清楚的听见一名女子在屋内痛苦的娇喊;“爷,你别…别,奴家快不行了,快…放开…”后来,映如眼帘的是不堪回首的一幕,我没说什么,而你却因此事说我意图偷窥你们。唉,我只能仰面长叹,好人难当啊!
  • 意外的穿越之神偷小祖宗

    意外的穿越之神偷小祖宗

    一场无心的穿越,竟然使石冉认贼为师,做了女飞贼!说起来似乎荒唐可笑,可石冉过的心安理得,甚至乐在其中......本是为盗得宝贝,在江湖上创立名号,却不料,因太过贪玩,或许是太过贪心,竟惹恼了沧虞王朝脾气最为恐怖的王爷......因为玩心大起,戏弄了当朝至高无上的皇帝......因为嚣张狂妄,使得王城第一捕快对其猛追不舍......因为心里最初的爱恋,使得她对自己的师兄不能忘怀......看似剪不断理还乱,石冉无心盗得帅哥芳心,且看她如何一一应对......***************************************************
  • 纵宠千金宝贝

    纵宠千金宝贝

    他是一国皇帝,世人称颂的明君,后宫佳丽三千。但他的后宫中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不驯的女人,他都不嫌弃她丑,她居然还敢嫌弃他,时刻防备着他,还胆敢逃跑让他追!没关系,会跑的猎物才能激发猎人狩猎的欲望,为了得到她,他可以不择手段,强占、监视、纵宠,甚至无暇顾及他的后宫。果然,她终于臣服于他,但他的心里清楚明白,真正臣服的人其实——是他自己!她这辈子注定是他的女人,他的唯一!偏偏,意外来得跟爱情一样突然……※※※最痛萧文:我恋你时你不知,我爱你时你已心有所属。原来有些人错过一时,就是错过了一辈子。最殇慕容天天:为了你,即使化身成为魔鬼又如何?就算是地狱,我要拉着你一起下。原来有一种爱情可以执着直至成殇。最爱夏侯烈:宝贝,你能不能相信我一次,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许我一个一生一世?原来有一种爱情,可以纾尊降贵,甚至可以很卑微。※※※人生最不可理喻的事情,莫过于原来你心心念念暗恋着你的那个人也苦苦爱慕着你!人生最恐怖的事情,莫过于遇到一个莫名其妙,却苦苦追着你,纠缠着你的人!人生最幸运的事情,莫过于遇到一个真正宠你,爱你,疼你,并且你也深爱着的人。******本文有小虐,不喜慎入,但总体是以宠为主,属于半慢热类型。******补充说明一点,一对一,男主女主干净。※※※亲,你最近生活有压力吗,心情压抑吗?(*^__^*)如果你觉得压抑,又有空的话,可以去试读我的完结文(夫君个个都很坏),保管你看了心情会好起来。推荐完结文夫君个个都很坏,网址链接:
  • 狼王之主

    狼王之主

    我终究也没有搞明白这倒底是穿越还是做梦。这狼王扳指究竟有什么秘密。给了我无上宠爱的天凌,最终也没能留住我。给了我无上权利的轩辕政,他的皇位永远比我重要。对于宠爱和权利都不稀罕的我,却落到了相传残暴无比的龙诀国皇帝手中。我从未如此迫切的想结束这场穿越或是梦境,却终未能如愿。谁能想到他那狂野的爱犹如肆虐风暴一般来得如此突然。他为我舍弃三千后宫。他为我可以放弃皇位、归隐山林。可我却怕这终究是一场境花水月。古代跟现代,该如何抉择,抑或是根本就没有我选择的权利…感谢亲爱的rkevin2008为本书做了个漂亮的视频,大家都快去看看吧!地址:
热门推荐
  • 故事:材质、结构、风格和银幕剧作的原理

    故事:材质、结构、风格和银幕剧作的原理

    “好莱坞编剧教父”罗伯特麦基30年授课“故事”培训班的精华梳理,全世界编剧经典之选,当然也适用于小说家们。自1997年初版以来,《故事》一直是全世界编剧必读经典,至今,仍属于美国亚马逊最畅销图书中的Top1%。本书集结了罗伯特·麦基30年的授课经验,在对《教父》《阿甘正传》《星球大战》等经典影片的详细分析中,清晰阐述了故事创作的核心原理,其指导意义不应只被影视圈的人所认识,更应得到小说创作、广告策划、文案撰写人才的充分开发。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修仙之全能掌门

    修仙之全能掌门

    ,孤儿黄炎玩网游意外重生异世,闭关全门修炼提升技能,下山历练激斗宿敌山洞斗蛇得宝物,霸气归来一统千羽门,驱除尸毒斗僵尸凶魂解救天下苍生。踏仙途称雄
  • 中国思想论集

    中国思想论集

    《中国思想论集》收录了《穿衣之道:诸子争鸣的一个话题》、《周敦颐思想在儒家道德形上学中的地位》、《朱子“中和说”略论》、《儒宗别传:方以智的庄学史观》、《以庄继易:钱澄之的庄学观》、《近代墨学的复兴及其原因《经、子之别与“国故”问题--章太炎、胡适关于治学方法的论争》等论文。
  • 雷电之神

    雷电之神

    元气大陆,强者为尊;修炼元气,力决身份。残酷大陆,不断杀戮;没有实力,会被欺负。生活在充满元气的天地中,人们可以吸纳元气修炼。但吸纳元气修炼却有两个选择:一是用元气来淬体,成为拥有强悍身体的元气武者;二是吸纳元气来靠双手结印引发天地间的元气,产生强大的攻击。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好时光

    好时光

    自2006年出版第一本个人诗集,已过去六年。光阴荏苒,恍然如梦。这六年是青春岁月最真实的见证。生命中珍贵的善缘被一一遇见,疼痛和锤炼一一经历。也许得到和失去了些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成长过程中心灵和智慧开启——瞬间的灵感,犹如冥冥之中不可言说神灵的指引和护佑、仁慈智慧的光芒顷刻注满,将我从黯淡、琐碎、奔波的尘世生活中提升、擦亮,看见那些“看不见的金黄”,听见“下午的麦田”的心跳……于是有了这本诗集,你所触摸到的呼吸……
  • 下套儿

    下套儿

    本书是国内首部横跨两大行业并均做深度揭示的商战作品,是一本以现实场景和真实案例作为蓝本,以作者亲历作为基点的小说,把太阳能热水器和化妆品这两个行业各自领域内的战略、营销、策划、公关等针锋相对、生死博弈描写得淋漓尽致。
  • 穿越之农女要翻身

    穿越之农女要翻身

    未婚先孕,火台高架。一朝睁眼,江卿月懵了,五花大绑是几个意思?好歹老天爷怜悯,没有让她一穿越就死翘翘,独自撑着小蛮腰走进了山沟里。家里不容,村人不喜。穿越前万人追捧香饽饽,穿越后世人唾弃避瘟神。艾玛,这落差难以想象!啃草根,偷红薯,暗敛锋芒养身子。采百草,集雨露,一朝出世潋芳华。世人道:百花楼里莺燕语,千金坊里千金方,万亿金子都不换,只问一声老板娘。一双活色生香的手,一颗睿智勇敢的心,在这乱世里卷起阵阵风尘,仅为护自己与娃儿周全。小日子倒是舒坦了,这攀上来认亲的人却越来越多了,还有那自称是娃儿爹的男人。--一身白衣倜傥的男子坐在紫檀木雕的椅子里手上拿着一根如意腰带含笑看着她:“凤娘若是对我没有意思,这等贴身之物又如何会日日夜夜的揣在怀中?”江卿月默,她根本就不知道这腰带是这个祸害的,要知道,早八百年一把火烧没了才好。“现如今,本人就在眼前,凤娘却能如此按捺得住,唉,不知道是不是借物思人久了连真人都辨不出来了……”江卿月太阳穴跳了跳。“娘亲!”一对粉雕玉琢的娃娃走了出来,小女娃眨巴着眼睛,看了看男人,又回过头去看了看自家哥哥,“咦,为什么大美人跟哥哥长得这么像?”……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