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81100000017

第17章 身体与国家想象(4)

清人定鼎中原之后,颁布"剃发令"时实行了"两手抓"的政策,一方面采取铁的手腕,强制性地推行"剃发垂辫",对于违令者进行血腥的屠杀例如"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就是证明,清初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和朱子素的《嘉定屠城纪略》对这段惨痛的历史作了清晰的记载。;另一方面又进一步颁布法令,规定一切罪犯都不准留辫子,命令各地官员把所有罪犯的辫子剪掉,并且禁止这些罪犯剃掉头颅前部分的头发。这种规定,表明"剃发垂辫"是道德合格和受人尊重的标志,而所谓的罪犯都不能享受如此的优待,因而起到了很好的分化效果。正因为这样,清王朝统治下的汉族臣民渐渐都放弃了抵抗和抵触情绪,心甘情愿甚至趋之若鹜地接受了这一新潮发型。鲁迅剪掉了辫子之后,难怪有人骂他是"奸夫"和"缺德鬼"。当时一个美国传教士不无感慨地写道:"辫子普遍被视作一个人尊严与荣誉的标志","中国人对辫子的看重已几乎达到了迷信的程度"。在这种语境下,中国人的辫子,自然受到精心的呵护,成为了一个备受崇拜的图腾,甚至成为了奇特的"国粹"。

鲁迅亲炙了"无辫之灾",这种痛苦体验让他刻骨铭心,并且从自身的经历中,苦涩地发现中国人"做稳了奴隶"之后对于现实的认同已经形成了一种"心理定势",把剪发视为原罪的根据和标志,对现实稍微有所触犯的人都被视为异类,甚至视为"国民公敌"。 他在《病后杂谈之余--关于"舒愤懑"》中写道:

对我最初提醒了满汉的界限的不是书,是辫子。这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头,这才种定了的,到得我有知识的时候,大家早忘却了血史,反以为全留乃是长毛,全剃好像和尚,必须剃一点,留一点,才可以算是一个正经人了。而且还要从辫子上玩出花样来:小丑挽一个结,插上一朵纸花打诨;开口跳将小辫子挂在铁杆上,慢慢的吸烟献本领;变把戏的不必动手,只消将头一摇,劈拍一声,辫子便自会跳起来盘在头顶上,他于是耍起关王刀来了。而且还切于实用:打架的时候可以拔住,挣脱极难;捉人的时候可以拉着,省得绳索,要是被捉的人多呢,只要捏住辫梢头,一个人就可以牵一大串。吴友如画的《申江胜景图》里,有一幅会审公堂,就有一个巡捕拉着犯人的辫子的形象,但是,这是已经算作"胜景"了。

住在偏僻之区还好,一到上海,可就不免有时会听到一句洋话:Pig-tail--猪尾巴。这一句话,现在是早不听见了,那意思,似乎也不过说人头上生着猪尾巴,和今日之上海,中国人自己一斗嘴,便彼此互骂为"猪猡"的,还要客气得远。不过那时的青年,好像涵养工夫没有现在的深,也还未懂得"幽默",所以听起来实在觉得刺耳。而且对于拥有二百余年历史的辫子的模样,也渐渐的觉得并不雅观,既不全留,又不全剃,剃去一圈,留下一撮,又打起来拖在背后,真好像做着好给别人来拔着牵着的柄子。对于它终于怀了恶感,我看也正是人情之常,不必指为拿了什么地方的东西,迷了什么斯基的理论的(这两句,奉官谕改为"不足怪的")。

我的辫子留在日本,一半送给客店里的一位使女做了假发,一半给了理发匠,人是在宣统初年回到故乡来了。一到上海,首先得装假辫子。这时上海有一个专门装假辫子的专家,定价每条大洋四元,不折不扣,他的大名,大约那时的留学生都知道。做也真做得巧妙,只要别人不留心,是很可以不出岔子的,但如果人知道你原是留学生,留心研究起来,那就漏洞百出。夏天不能戴帽,也不大行;人堆里要防挤掉或挤歪,也不行。装了一个多月,我想,如果在路上掉了下来或者被人拉下来,不是比原没有辫子更不好看么?索性不装了,贤人说过的:一个人做人要真实。

但这真实的代价也不便宜,走出去时,在路上所受的待遇完全和先前两样了。我从前是只以为访友作客,才有待遇的,这时才明白路上也一样的一路有待遇。最好的是呆看,但大抵是冷笑,恶骂。小则说是偷了人家的女人,因为那时捉住奸夫,总是首先剪去他辫子的,我至今还不明白为什么;大则指为"里通外国",就是现在之所谓"汉奸"。我想,如果一个没有鼻子的人在街上走,他还未必至于这么受苦,假使没有了影子,那么,他恐怕也要这样的受社会的责罚了。

我回中国的第一年在杭州做教员,还可以穿了洋服算是洋鬼子;第二年回到故乡绍兴中学去做学监,却连洋服也不行了,因为有许多人是认识我的,所以不管如何装束,总不失为"里通外国"的人,于是我所受的无辫之灾,以在故乡为第一。尤其应该小心的是满洲人的绍兴知府的眼睛,他每到学校来,总喜欢注视我的短头发,和我多说话。

学生们里面,忽然起了剪辫风潮了,很有许多人要剪掉。我连忙禁止。他们就举出代表来诘问道:究竟有辫子好呢,还是没有辫子好呢?我的不假思索的答复是:没有辫子好,然而我劝你们不要剪。学生是向来没有一个说我"里通外国"的,但从这时起,却给了我一个"言行不一致"的结语,看不起了。"言行一致",当然是很有价值的,现在之所谓文学家里,也还有人以这一点自豪,但他们却不知道他们一剪辫子,价值就会集中在脑袋上。轩亭口离绍兴中学并不远,就是秋瑾小姐就义之处,他们常走,然而忘却了。

"不亦快哉!"--到了一千九百十一年的双十,后来绍兴也挂起白旗来,算是革命了,我觉得革命给我的好处,最大,最不能忘的是我从此可以昂头露顶,慢慢的在街上走,再不听到什么嘲骂。几个也是没有辫子的老朋友从乡下来,一见面就摩着自己的光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道:哈哈,终于也有了这一天了。

假如有人要我颂革命功德,以"舒愤懑",那么,我首先要说的就是剪辫子。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引用鲁迅的原话,是因为它在某种意义上可以作为民族寓言来读。可以作为鲁迅笔下留学生形象的注脚,对于我们理解小说的内涵不无助益。他这类小说中含有自叙的成分,就是"假洋鬼子"一词也包含了一种充满辛酸和悲凉的自况,有着鲁迅自己的影子。而他不仅把自己的经历写进了小说之中,就是他对于国家民族的认同也都赋予小说中人物了。

在某种程度上说,中国人的头发有着"奥德修斯的伤疤"的意义,它已经成为了一种身份的标志,并且是个人向群体归宿的条件。在希腊神话中,奥德修斯的身份就是通过他身上的一处疤痕来确证的。奥德修斯早年在围猎时被野猪咬伤,于右膝上留下了一处伤疤。而当他远征特洛伊并在海上历尽艰难终于返回故乡时,女仆欧律克勒阿就是凭着这处伤疤认出了二十年前的主人。在这里,奥德修斯的伤疤就成为了一种身份的标记。

假如没有那处伤痕,那么他永远只能是一个"外乡人",一个"乞丐",而一旦这处身份标记被确认和肯定之后,他的身份马上就有一个华丽转身,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外乡人"摇身一变成为了"主人",从"乞丐"变成了"国王"。正是这一处标记,使他的命运有了戏剧性的变化,发生了不可思议的逆转。同样,在当时的中国,辫子也是一种身份的标志,和"奥德修斯的伤疤"具有同样的意义,没有辫子便被认为"非我族类",就要遭到奚落和排斥。《头发的故事》中的N先生和《阿Q正传》中的"假洋鬼子",尽管在小说文本中叙述者对他们两个人的态度迥然有别,但是他们"无辫之灾"的际遇却不无相同之处。当然,这种追溯还应该包括《风波》在内,只是因为它的主人公七斤不在留学生谱系之内,所以就不特别加以论述了。

第二节身体与意识形态的纠结

一、小脚文化与他者的审视

像现在男子欣赏女性穿上高跟鞋走起路来娉婷婀娜的姿态一样,过去男人喜欢女子的小脚,似乎也是不争的事实。现有诗词可以为证,苏东坡云:"门外行人,立马看弯弓";辛弃疾也曾经写过:"闻道绮陌东头,行人曾见帘底纤纤月。"这里的"弯弓"意即裹脚女子所穿的弓形鞋子,而所谓"纤纤月"指的就是女性白皙的小脚。过去人们通常称女子的小脚为"三寸金莲",从这种"美称"上足可见出国人对女性小脚的喜爱和推崇了。

根据钱泳《履园丛话》的考证,裹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南唐后主李煜。"李后主窈娘以帛绕足,令纤小屈足新月状。唐缟有诗云:'莲中花更好,云里月常新。'因窈娘而作也。"可以想见,后宫妃嫔因对独特审美效果的追求,所以裹足而舞,以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裹脚"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可因为上行下效,后来慢慢地从宫廷向上流社会传播,宋代以后民间女子也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内化为国人"集体无意识"的审美风尚。虽然"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但是女孩子们为了前途命运和将来的婚姻幸福,几乎全都在很小的时候就不惜肢体的毁损和形态的畸变而接受"美丽的摧残"。这种陋习要求将女孩子的双脚用长布条紧紧地缠住,使脚趾尖向下,脚掌形成倒马鞍状,整个足骨最终变得畸形。对于接受裹脚的女孩子来说,其痛苦万状是可想而知的,然而在那个时代却不得不接受这种规范的约束。正如有论者说过,"虽然我们都拥有一个身体,而'我'的存在也源自于我的'身体'的事实存在,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或经常掌握、主控身体的全部发展样貌"。

而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规范已经内化到了女性心里,成为一种自发的内在欲求和"为悦己者容"的集体冲动。当然,这样说,不仅意味着女性对于男性的主动迎合,更表明了当时社会秩序中男性处于中心地位,起着主宰和支配作用,男性的价值观念成为了社会的圭臬和标准,相反,女性则处于被支配被操控的地位,女性的身体、姿态、行为和思维方式都受到了男性审美标准的影响。当时女性大都处于"自我意识"蒙昧阶段,缺乏必要的主体性,不自觉地成为了男性意识形态的附庸和傀儡,还不具有现代女权主义和妇女革命的先进思想。

在以裹足为美的风尚的影响下,小脚往往"为容貌之一助",有时候甚至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在冯骥才的小说《三寸金莲》中,主人公戈香莲就是因为小脚而嫁入豪门,并在"赛脚"中胜出而得宠的。在当时历史语境下,裹脚成为了对女性必不可少的要求和规范,"三寸金莲"成为了社会上通行的审美标准,所以当女性有悖于这一美学标准时,就会被视为"另类"和"异端",轻则受到诟病,重则处处受到排斥和打压,影响一生幸福。当时,因大脚而受到讥笑和嘲讽者比比皆是,至于因为大脚而所适非人、婚姻不幸者也屡见不鲜。

像莫言小说《檀香刑》中的孙眉娘,纵然生得一副好皮囊,有"孙家眉娘,容貌无双"的美誉,但因为长着一双大脚,结果只能嫁给杀猪屠狗并且头脑痴呆的赵小甲,正像鲜花插在了牛粪上,毫无幸福可言。就连阿Q在对"革命"成功之后进行美妙畅想时,都"可惜"吴妈的脚太大,有一种不满意的心理情绪。即使贵为皇后,位极人臣,但因为一双天足有违封建社会"妇德、妇容、妇工"中"妇容"的要求,仍然不免遭到背地里的非议。明初马皇后就是典型的例子,因为她是淮西人,有人便在元宵节的灯谜画上把她漫画化--画了一个怀抱西瓜的大足女子,其谜底是"淮西妇人好大足",对她含沙射影地讥笑和讽刺。

同类推荐
  • 让心河绿水长流:最优美的散文(时文选粹)

    让心河绿水长流:最优美的散文(时文选粹)

    本书编入了百余篇优美的散文,文字优美,清丽婉转,读来如品一杯冒着热气的茶,让你在饮茶多时之后,仍然回味无穷。这些优美散文从生活的各种姿态、不同人的不同感想、或写实或遐想的剖面作为切入点,将文学的优美和文字的奇特展现无遗,一个个精彩片段的描写,引您进入奇异的殿堂,感受到生活的美,并以精简准确的慢调咖啡作为提示和点拨,让您在读完每篇优美散文之后都有思考和回味,如花瓣飘落一身,芳香久久不散。
  • 准风月谈(鲁迅作品精选)

    准风月谈(鲁迅作品精选)

    本套丛书选文广泛、丰富,且把阅读文学与掌握知识结合起来,既能增进广大读者阅读经典文学的乐趣,又能使我们体悟人生的智慧和生活哲理。
  • 潘家华诗文选

    潘家华诗文选

    潘家华诗文选是潘家华的一部纪实文学作品,生活气息浓烈,文学功底深厚,内容真实感人。管道作家杨德勇为文选作序。潘家华希望在纪念“八三”工程会战40周年的时候,将这本书奉献给为中国能源通道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石油管道人。
  • 睿智话自达(最受学生喜爱的散文精粹)

    睿智话自达(最受学生喜爱的散文精粹)

    这些作品有的字字珠玑,给人以语言之美;有的博大深沉,给人以思想之美;有的感人肺腑,给人以情感之美;有的立意隽永,给人以意境之美。通过阅读本书,引导读者准确、透彻地把握作品的思想内涵;引导读者从不同角度去品味原文的主旨、情境、意蕴,在给读者以视觉上的愉悦享受的同时,也为读者带来广阔的想像空间。我们诚挚地期望通过本书,能够引领读者领略散文的真貌,同时启迪心智,陶冶性情,进而提高个人的审美意识、文学素养、写作水平、鉴赏能力和人生品位。
  • 半个苹果的爱

    半个苹果的爱

    在作者的word文档里有一个名为“心灵呓语”的文件夹,对朋友的爱。它是作者内心的独白,是我夜深人静时作者对这个世界发出的真实的声音,保存在这个文件夹里的文章不是小说,饱含作者对父母的爱、对儿女的爱,本书收录作者近年来创作的散文随笔80多篇。,也不是传奇。是从作者心灵深处涌动出来的文字
热门推荐
  • 弃妻不二嫁:侯门嫡女

    弃妻不二嫁:侯门嫡女

    ********她,性情如火,冲动易怒,不善言辞,不懂宅斗,痴恋与他,却终落得休弃出府。慈爱的父亲,良善的继母,友善的妹妹,却原来都是假象,识人不清使得她终含恨而亡。******素素新坑《重生名媛望族》******风吹起幔帐,软榻上,一对半裸男女正动作激烈地纠缠着,难舍难分。女子粉脸微红,雪白的双腿紧紧缠在男人的腰上,挑衅地迎上她惊恐的双眸,唇角尽是讥讽的笑。她,只身噩梦,眼看着痴慕的夫君和自己钟爱的妹妹纠缠在一起,呆若雷击。质问与他,却只得一份休书!“沈慧安,休书已立,你莫再多做纠缠,愿你重梳蝉鬓,选聘高官之主,早日另嫁,你我也好各生欢喜。”他神情冷漠,对着呆愕的她不耐地摆摆手拂袖而去。“怎样?你沈慧安死死缠着的男人,他不屑碰你,却迷恋我的身子。大姐姐,识相的,你就该早些去死!你为什么不去死?还有你那死鬼母亲,蠢笨如猪,哈哈,你还不知你那死鬼娘是怎么死的吧?不妨告诉你,她是吃了我娘亲手调制的桂花糕才一命呜呼的,可你却视我娘为长辈,待我如亲妹,呵呵,你瞧,这世上怎会有你们这样的白痴?”她神情扭曲,对着惊愕的她狂笑不止!*********悲愤而亡,幸得重生,这一生,她不要再做受人摆布的木偶,要做掌控自己命运的女王,不要再为任何男人放弃自我,要找到自己的舞台,只为自己而活!所有害她的人,欠她的人,她势要亲手讨回!“慧安,和我在一起吧,做我的妻…”求你了!当他抱着她说出这样的话,带着一丝请求,一丝隐忍的脆弱,甚至他俊美的面孔上流露出害怕拒绝的不安,她却只冷冷一笑,慢慢扯开他环抱着的双臂。“秦王殿下,您听清楚,对你,我无法生爱,不论如何,我不会和你在一起!”“大姐姐,不,凤阳侯,求求你帮帮我们吧,以后做牛做马我定会还您的恩情,求求你了…”当那个曾经折辱她的女人跪在面前哀求祈怜时,她只淡漠一瞥。“抱歉,我对养虎为猖,助纣为虐一点兴趣都没有,你找错人了!”含恨重生,她又会有怎样的际遇?会遇到什么样的人?是否能遇到那个懂得欣赏她,珍惜她的人?敢爱敢恨的她最终能否放下仇恨,找到心的祥和与安宁?能否寻得幸福?且看素素倾力打造种田文《侯门嫡女》。本文一对一,种田,宅斗,复仇,爱情,励志。慢热温馨文,男主腹黑冷情,只宠女主一个,无小三,无误会,就是个百炼钢化成绕指柔的故事哇,喜虐绕道呀,哈哈。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现代交通(世界科技百科)

    现代交通(世界科技百科)

    本套青少年科普知识读物综合了中外最新科技的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前沿性、可读性和系统性,是青少年了解科技、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高素质、激发探索和启迪智慧的良好科谱读物,也是各级图书馆珍藏的最佳版本。
  • 反穿越:公主穿越到现代

    反穿越:公主穿越到现代

    她是亡国公主,与挚爱之人逃离那场浩劫中,阴阳相隔。面对爱她至深的敌国首领,她最终选择跳崖自尽。却没有想到,阴差阳错间穿越到了现代,遇到了三个与前世有纠葛的男子。究竟谁才是她前世的恋人,命运之神又会对这个亡国公主怎么样的考验……旧时红袍新,旧时宫花艳。那时花常开,那时他还在。背井离乡,再世为人,如今重唱相思曲,不知弹剑和者谁?她的他,究竟是谁?
  • 钻石小新娘:轻轻说爱你

    钻石小新娘:轻轻说爱你

    夜晚,神偷光临,偷来一个女婴遗弃在他家门口,这人的目的不明,女婴的身份更是一个谜。他,冷傲无良的美男少主,因为一时兴起,收留了她……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
  • 桃花扇

    桃花扇

    一个可以让戏剧日久弥新的时代如约而至。为适应青少年的阅读习惯和审美需求,我们组织专家学者对其进行了适当删减,简化了情节,强化了故事性和趣味性,并重新编撰目录,划分章节,配以精美彩图。赏菊芬芳你我,品戏演绎人生。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不可不知的犹太人赚钱智慧

    不可不知的犹太人赚钱智慧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知要经历多少的坎坷。每一次的成功,也许都要经历唐僧取经般的九九八十一难。如果我们的生命真有无限长的话,即使把所有的路都走一遍都无所谓,但事实是生命有限,人生苦短,人生真正能够做事的时间不过是短短的几十年。鉴于此,我们编著了这套《不可不知丛书》,作为读者朋友面对现实生活的一面旗帜,来感召和激励人生,共同朝着美好的未来前进。
  • 何以笙箫默

    何以笙箫默

    同名电影《何以笙箫默》由黄晓明、杨幂联袂主演!快餐时代的爱情,似乎你我四目相对,瞬间就能干柴烈火,转眼又相忘于江湖,彼此干干净净再无瓜葛。谁还记得遥远的《诗经》里,还写下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浪漫传说,谁又能想见,这样简单干净,一眼便是万年的爱情,真的在何以琛和赵默笙身上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