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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清代成都公共活动空间的重建(13)

(二)官绅会馆、官商合办及商办会馆之别

会馆公所中有官绅会馆,这些会馆多为官僚创办的,或主要为官僚服务的,有的为官商合办会馆,有的为商办会馆。目前所知最早的会馆为士大夫所建,明永乐间,芜湖人俞谟在京捐资创办的会馆,是同乡京官聚会的场所。由此可知,会馆最早仅作为官僚仕宦的娱乐场所,或为科举士子服务的场所。一些异地为官的官员买地建造旅舍,或作亲朋寓居之所,有时官员离职归里后,把这份产业交给同乡官吏作为同乡人聚会的一个场所。成都的山西会馆与河南会馆都是官员府第捐出改建的。成都山西会馆是李芳述将军公府,位于治南状元街的河南公馆是原杨升庵故宅,后卖与前任川南道符兆熊,同治二年捐作河南会馆。对于寓居异地的官员来说,能集中于会馆中共叙乡情乡音,势必有利于官员之间的联系。这是会馆最直观的意义,即集会之馆舍。它没有正式的规制,也没有顾及其后的维持细则。

这些会馆作为官绅聚会的一种场所,往往选择在景观优美之地,有的官绅甚至长期寓居其中,并容许女眷入居。值得强调的是,这时的会馆不仅仅可以聚乡情、寄乡思,更重要的是官僚们倡导和资助会馆的创设,使会馆成为其原乡地方文化实力在城市的象征。

乾隆年间建立的小天竺就是成都城市重建时期由宦游蜀地的浙籍官员们建立的会馆。对于浙人会所来说,无论是创建还是维修,士人与官员都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浙江乡俗以科举中式为荣耀,文风兴盛,会馆中士大夫影响更大,即使是商人,也往往附会风雅,所以会馆中文人习气更多。早在康熙二十二年(1682)之前,在浙籍按察使胡君猷的倡导下,由僧人主持,浙人以北门广福寺为址建两浙会馆。

在乡浙籍官员人数一向颇多,从王笛对清代任职四川的知县进行的计量分析来看,来自浙籍的官员数量最多;同时,在成都任职的省级官员也以浙籍为多,在乾隆六十年期间兴建浙江小天竺会所时,同期在成都任职的浙籍官员就有布政使--来自浙江金匮的杨揆,收入最高的盐茶道--浙江嘉善籍的王启焜(秋汀),当时的四川总督是浙江仁和籍孙士毅孙士毅,乾隆五十七年至嘉庆元年任四川总督。成都县令则是浙江秀章籍洪鸿业,周德彩,这么多的浙籍官员聚集成都,小天竺会所就是由这些声名赫赫的同乡地方大吏"共济之"成果。

浙江金匮人布政使杨揆记录了乾隆五十五年(1790)至乾隆五十八年(1792)这座浙江会所的建立过程。乾隆时,成都"浙之人游蜀者颇众",浙人早已在北门"母子湾"处"公置浙江塚地一区",但年久则地狭,"葬无隙地",当时适浙籍官员王允中提出此事,"仕蜀三十余年"的浙江嘉善人"观察王公秋汀闻而怆然,亟思扩充之,遂厚捐廉俸,引为已任",当时总督是浙江仁和籍孙士毅,"因以上请,亦欣分俸,为众率力,勗同梓赞力成之"。从乾隆五十五年(1790)至乾隆五十八年(1792)历时三年,集金如千数,在治南城外黌门街左置地作为墓地,比以前宽广三倍,以其中三分之一在县衙备案后作为贮备用地,土地收入作为祭祀费用,修建义冢的目的,为了展示"相葬遣意斯举也,族师闾长所不及施之,令行数千里外众力共擎之谊",同乡之谊可能在官场中更为重要,因此"乡人宦游于兹者,咸称道公之盛德",共同宦游于兹的浙籍士绅结成同盟圈,建立同乡机构,组织同乡活动。

杨揆提到小天竺"地之上故有屋数楹,因而葺之并添建正室以为祀",然而这数楹房屋绝不仅仅是数楹之屋那么简单,它们成为后来的成都著名的景观。四川学使,浙江长洲人李楘为小天竺写的游记中提到,这里"地系土秋汀观察购募筑成亭馆,为浙西同乡会游息之所"。

当时此地早已成为成都的"名园",风景优美,"花木满幽砌,云烟敞虚轩,有亭倚岩上,翼然覆林原,乐春春可望(亭名乐春),远郊及近村,际兹碧天净,已见绿阴繁,风光好二月,桃李盈墙垣,浓香眉际度,幽鸟枝头翻,栽花花入座,人与花无言,坐久浑忘倦",这里是浙人细论梓桑之谊的"风雅"之地,可见景观在产生地域认同感时起到重要的作用。民国华阳县志已将此地列入古迹,这座"浙人乡馆","亭池花木石桥山径,颇有幽致,承平时亦觞咏游宴地也",仅"寺前两株榕树大可十围",就是"成都仅见也"。

除了浙籍宦川者在成都建的会馆外,陕西、湖广、广东、广西、贵州、河南、山西等等几乎所有行省宦川人士都在成都建有会馆或公所。成都作为省会集省、州、县各级官员于一城,不同籍贯的官员在成都独资或合资创建会馆几乎衍成时尚,靠官僚捐资的官僚会馆公所占据重要地位。《芙蓉话旧录》提到:"省城为官商云集之地,昔时异籍而仕,凡宦川者,皆外省人士,又萃居于省城,故各省会馆皆备,藉以联乡情也。"如直隶、山东、八旗、奉天合为一馆,最初名"燕鲁公所",就是一座典型的官办会馆,后改名"旗奉直东会馆"。每岁春初,地方大吏团拜必在此。此外,著名的官办会馆还有陕、甘两省宦川者,在北门建的陕甘会所;两湖宦川者在南门建的两湖公所;皖省宦川者在北门建的安徽公所;两广宦川人士在南门三巷子建两广会馆。

不少城镇的同乡会馆专门规定了本籍官员的资助金额,据《中国行会考》,清末重庆有八个省级会馆,其中江南会馆规定:凡来会馆祭祀的江南籍(江苏、安徽)官吏,其至道台者,每人捐钱四千文,厅、县官,每人捐钱二千文;而福建、浙江、广东会馆更规定,凡来会馆所在地任职的该籍官吏,都必须向会馆捐款《。这些会馆由于是官僚出资创置,故他们多把握会馆的管理大权。这些专供官绅聚会的会馆一直存在,但这部分会馆在其后发展起来的会馆总数中相对比例却逐渐降低。由于官员任期有一定限制,流动性大,因此,这些官办会馆的经费来源与商办会馆相比更为紧张。因此"凡由商建者,会戏特多,如福建、湖广、山西、陕西等馆,在太平全盛时,无日不演剧。且一馆数台同日皆演者。由官建者,则只每年春初,同乡之宦川者团拜演剧一次而已"。

在乾隆年间后,官商合办的会馆在成都有很大的发展,这得力于这一时期商业的发展与人口的频繁流动。成都会馆公所中,属于"官商合建"的就有江南会馆街的江南会馆、三道会馆街的浙江会馆、总府街的福建会馆、棉花街口的江西会馆,布后街的河南会馆、山西馆街的山西会馆、东玉沙街的贵州会馆、右旁一院曰"黔南公所"、北门双眼井福音堂街的云南会馆。经济实力增强了的商人却总是不断寻求机会向会馆靠拢,商人以各种名目开始为服务于官绅的会馆的捐资出力。这些仕商合建的会馆也可视为商人与士大夫的相互妥协,以及商人对于封建政治的依附和投靠。这是因为商人主观上的自卑与商人地位客观上的卑微总使他们无法摆脱对官府的依附。

乾隆时期,由商人设置专门服务于商业的会馆也纷纷出现,商办的会馆有三道会馆街的广西会馆,在梨花街的陕西馆,棉花街的湖广会馆,即湖北会馆。与其说商办会馆是商人对官僚设置会馆的一种模仿,不如说是商人们势力强大之后自身的需求。官绅会馆过去多鄙视商人,哪怕是商人出资兴建的会馆一般也不让商人使用,而商人作为流寓之人,他们设置会馆,共同对抗牙行,实施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同样表达了商人自觉实行管理的心理需求;行业亦归于会馆的管理之下,这也是社会管理完备化的标志。

成都商业会馆在乾隆年后大量出现可以说是成都商业繁荣的标志,十八世纪,政府的劝农政策中,四川的农副产品得到大力推广,清代成都是四川乃至西南的经济中心,水陆交通都比较便利,成都商业日趋繁荣,"位于平原之中央,控拥岷沱二不工,人口百万左右,其富裕在中华首屈一指"。成都城市经济功能在清代以来的增强正表现在商业会馆的大量增加。从一定意义上讲,会馆和公所是一个城镇或地区商业发达、市场繁荣的象征,说明这个城镇或地区商人的活跃及市场联系的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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