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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回忆录(一)(1)

银色白额马

一天早上,福尔摩斯和我一起吃早餐,他说道:

“华生,我想我只好去一次了。”

“去一次?!去哪儿?”

“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

我听了并不感到惊奇。我本来感到奇怪的是,目前在英国各地都在谈论着一个离奇的案件,可是福尔摩斯却无动于衷。他整天紧皱双眉,低头沉思,在屋里走来走去,吸着一斗又一斗的烈性烟叶,对我提出的问题,完全置之不理。送报人给我们送来当天的各种报纸,他也只是大略翻阅一下就扔到旁边。然而,尽管他沉默不语,我也完全清楚地知道,福尔摩斯正在仔细考虑着什么。当前,人们面前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地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迫切需要福尔摩斯的分析推论去解决。所以,他突然决定出发去调查这件离奇的案子,这不出我所料。

“要是你不介意的话,我很愿意和你一同去。”

“亲爱的华生,你能和我一起去,我真高兴。我想你此行决不会白白浪费你的时间的,因为这件案子有一些特点,看来它可能是极为独特的。我想,我们到帕丁顿刚好能赶上火车,路上我再跟你详谈这件案子的情况。你最好能把你的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

一个小时以后,我们已坐在开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福尔摩斯那张轮廓分明的面孔被一顶带护耳的旅行帽掩住,他正在浏览他在帕丁顿车站买的一堆当天的报纸。我们早已过了雷丁站很远,他把最后看的那张报纸塞在座位下面,拿出香烟盒递给我吸烟。

“火车行驶得很快,”福尔摩斯望着窗外,看了看表,说,“现在我们的车速是每小时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有留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没留意。可是这条铁路线附近电线杆之间的间隔是六十码,所以计算起来很简单。我想你是否已经了解对于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

“我已经看到新闻报道了。”

“对这件案子,我认为思维推理的艺术,应当用在仔细查明事实细节上,而不是去寻找新的证据。这件案子极不寻常,并且与很多人有切身的利害关系,使我们颇费推测、猜想和假设。困难在于,需要把那些无可争辩的事实与那些理论家、记者的虚构粉饰之词区别开来。我们的责任是立足于可靠的根据,得出结论,并确定这件案子里哪一些问题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星期二晚上,我接到马的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雷戈里请我与他一起侦查这件案子。”

“星期二晚上?!”我惊呼道,“现在已经是星期四早上了。为什么你昨天不出发呢?”

“我亲爱的华生,这是我的过错,恐怕我会发生很多错误,而我并不如那些只是通过你的回忆录知道我的人想象中的那样。其实,我并不相信这匹英国名驹会失踪得这么久,特别是在达特穆尔北部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昨天我时时刻刻指望着能听到找到那匹马的消息,而那个偷马的人就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谁知,到了今天,他们除了捉住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以外,没有任何进展。我想该是我行动的时候了。不过,我觉得我并没有白白浪费昨天的时间。”

“那么说,你已经作出了判断?”

“至少我了解了一些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现在我可以给你列举出来。我认为,弄清一件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能把案子的情况对另一个人讲清楚。此外,如果我不告诉你我们现在掌握什么情况,我就很难得到你的帮助。”

我仰靠在椅背上,吸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俯身,用他那瘦长的食指在他左手掌上画着,向我讲述引起我们这次旅行事件的大概情况。

“银色白额马,”福尔摩斯说道,“是索莫密种,和它驰名的祖先一样,一直保持着优秀的记录。它已经五岁了,在赛马场上它每次都为它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在这次不幸事件发生之前,它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在它身上下的赌注是三比一。它是赛马爱好者最爱的名驹,而且从未使它的爱好者失望,正是这样的悬殊的赌注,所以,一旦银色白额马不能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许多人的切身利害将会受到损害。

“在上校驯马厩所在地金斯皮兰,人们都知道这个事实,所以,他们对这匹名驹采取了各种预防保护措施。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曾是罗斯上校的赛马骑师,后来因其体重增加,才换作他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做了五年骑师、七年驯马师,平时是一个热心可靠的诚实仆人。斯特雷克有三个小马倌。马厩并不大,一共只有四匹马。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小马倌住在马厩里,另外两个就睡在草料棚中。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住在离马厩两百码的一座小别墅里。他没有孩子,有一个女仆,生活还算舒适。那个地方很荒凉,在北边半英里以外,有几座由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造,专供病人疗养以及其他来达特穆尔呼吸新鲜空气的人住的别墅。在西边两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大约也有两英里,有一个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管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荒野其他方向则异常荒凉,只有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散居着。这件不幸的事情发生在星期一晚上,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这天晚上,与平常一样,这些马匹训练、刷洗后,马厩在九点钟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的厨房去吃晚饭。第三个小马倌内德·亨特留下来看守马厩。九点过几分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把亨特的晚饭送到马厩来,那是一盘咖喱羊肉。她没有带饮料,按规定,看马厩的人在值班时,不能喝别的饮料。因为天很黑,又穿过荒野,所以这个女仆提着一盏灯。

“当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时,一个人从暗处走出来,叫住了她。在黄色灯光下,她看到这个人穿戴得像上流社会的人。他身穿一套灰色花呢衣服,头戴一顶呢帽,脚穿一双带绑腿的高筒靴子,手里拿着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然而,给伊迪丝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脸色过于苍白,神情紧张。她想,这个人的年龄至少在三十岁以上。

“‘你能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吗?’他问道,‘要不是看到你的灯光,我想我得在荒野里过夜了。’

“‘你来到金斯皮兰马厩旁边了。’女仆说。

“‘啊,真的?真好运气!’他叫道,‘我知道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小马倌独自睡在这里。这大概就是你给他送的晚饭吧?我相信你总不会连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赚吧?’这个人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的白纸片,说:‘务必在今天晚上把这张纸送给那个孩子,你就能得到可以买一件最漂亮衣服的钱。’

“他那种认真的样子,让伊迪丝大为惊讶,她赶紧从他身旁跑过去,奔到窗下,因为她惯于从窗口把饭递进去。窗户是开着的,亨特坐在小桌子的旁边。伊迪丝刚想开口把发生的事告诉他,这时陌生人又走了过来。

“‘晚安,’陌生人从窗外向里探视着,说,‘我有话跟你说。’姑娘发誓说,在他说话时,她发现他手里攥着的那张小纸片露出一角来。

“‘你到这里来有什么事吗?’小马倌问道。

“‘这件事可以使你口袋里装些东西,’陌生人说道,‘你们有两匹马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另一匹是贝阿德。只要你把可靠的消息透露给我,我是不会亏待你的。听说在五弗隆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以超过银色白额马一百码,连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的身上,这是真的吗?’

“‘那么,你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了!’这个小马倌喊道,‘现在我要让你知道,在金斯皮兰我们是怎样对付这种人的。’他跑过去把狗放出来。这个姑娘赶紧奔回家去,不过她边跑边向后望。她看到那个陌生人还俯身向窗内探望。可是,过了一分钟,当亨特带着猎狗跑出来时,那个人已经不见了踪影,尽管亨特带着狗围着马厩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那个人。”

“等一等,”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跑出去时,没有锁好门吗?”

“太好了,华生!”我的伙伴低声说,“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我昨天特意给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询问这件事。小马倌在离开以前把门锁上了。我还可以补充一点,那扇窗户小得不能钻进人。

“亨特等那两个小马倌赶来后,便派人去向驯马师报信,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他。斯特雷克听到报告后,非常惊慌,却不知道这里面实在的用意是什么。这件事使他心神不宁,凌晨一点钟斯特雷克太太醒来时,发现他正在穿衣服。斯特雷克对他妻子的询问回答说,他挂念这几匹马,一直不能入睡,他打算到马厩去看看它们是否一切正常。斯特雷克的妻子听到窗外滴答的雨声,便央求他别出门,可是他不顾妻子的请求,披上雨衣就匆匆离开了家。

“早晨七点钟斯特雷克太太一觉醒来,发现她丈夫还没回来,她急忙穿好衣服,叫醒女仆,一起赶到马厩去了。只见马厩的门大开,亨特坐在椅子上,身子缩成一团,完全不省人事,马厩内的名驹不知去向,驯马师也不见了踪影。

“她们赶快叫醒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但他们睡得很死,晚上什么也没听到。亨特显然是受到强烈麻醉剂的影响,根本唤不醒他,两个小马倌和两个女人只好任亨特睡在那里,赶紧跑出去寻找失踪的名驹和驯马师。他们原以为驯马师出于某种原因带马出去进行早训了,可是他们爬上房子旁边的小山丘向四周的荒野望去,却没有看到名驹的影子,但他们发现一件东西,他们预感到事情不妙了。

“在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露在金雀花丛中。他们在那附近荒野的一块凹地里,找到了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被砸得粉碎,显然是遭到什么钝器的重击。他的大腿上也受了伤,一道很长很整齐的伤痕,显然是被一种利器割破的。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到刀把上,显然他与对手搏斗过。他的左手紧抓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绸领带,女仆认出那正是到马厩来的陌生人头天晚上戴着的领带。亨特恢复知觉后,也证明这条领带是那个陌生人的。他确信是这个陌生人站在窗口时,在咖喱羊肉里下了麻醉药,这样就让马厩失去了看守人。至于那失去的名驹,根据在山谷底部的泥地上留下的痕迹,他们确定搏斗时名驹也在场。可是第二天早上它就失踪了。尽管重金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也都在关注着,却没有任何消息。还有一点,经化验,这个小马倌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而斯特雷克家里的人吃了同样的菜,却没有任何不良后果。

“本案的基本情况就是这样。我讲时把一切推测都剔除了,尽量不加任何虚饰。现在我再跟你讲讲警署对这件事所采取的措施。

“奉命调查此案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精明能干的警员。要是他的能力里再有一点儿想象力,那他准会在那个职业中得到高升。他到了出事地点,马上查出了那个嫌疑犯,并把他抓了起来。其实找到那个人并不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里。他的名字似乎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在赛马场上曾投过大笔钱财,现在以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做马匹预售员为生。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把总共五千镑的赌注全部都押在了银色白额马败北上。辛普森被捕以后,他主动说明了他到达特穆尔是打算探听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也想了解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看管的。对那天晚上的事,他并不否认,但他解释说,他并没有恶意,只不过想得到第一手情报而已。在给他看那条领带以后,他脸色霎时苍白,完全不清楚他的领带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衣服还很湿,说明那天夜晚他曾冒雨外出,而他的槟榔木手杖上端镶着铅头,如果用它来打人,那它就完全可以成为致命的凶器,足以让驯马师毙命。但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总之,情况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将感激不尽。”

福尔摩斯以他那种独特的才能把案情讲述得非常清楚,使我听得入了神。尽管我已经知道了大部分情况,但我还是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关系,这些关系又意味着什么。

“会不会是在搏斗时,斯特雷克脑子受了伤而自己把自己割伤的呢?”我提出了看法。

“这种可能性很大,十有八九是这样,”福尔摩斯说道,“这样的话,对被告有利的一个证据就不存在了。”

“还有,”我说道,“我现在还不知道警方的意见如何。”

“我担心我们的推论与他们的意见相反,”我的朋友又转回话题,“据我所知,警方认为,菲茨罗伊·辛普森把看守马厩的小马倌麻醉后,用他事先配好的钥匙打开马厩大门,把银色白额马牵出来,打算把马偷走。因为没有马辔头,所以辛普森只能把这条领带套在马嘴上,把马牵到荒野上,就让门大敞着。半路上,他碰到了驯马师,也可能是被驯马师追上,他们争吵起来。尽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卫,辛普森却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而辛普森则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把驯马师的头颅打碎。然后,这个偷马人把马藏在隐蔽的地方,要不就是在他们搏斗时,那匹马脱缰逃到了荒野中。这就是警方对这件案子的看法。虽说这种说法是不大可靠的,但其他解释则更不可能。无论怎样,只要我们到达现场,我很快就能把真相调查清楚,在这之前,我实在做不出更有建设性的推断。”

我们到达小镇塔维斯托克时,已经是傍晚了。塔维斯托克镇就如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坐落在达特穆尔辽阔原野的中心,早有两位绅士在车站等候我们,一位高大英俊,留着卷曲的头发和胡须,一双淡蓝色的眼睛炯炯有神。另一位身材矮小,留着整齐的络腮胡子,戴着一只单眼镜,身穿礼服大衣,脚上是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子,行事机警利落。这个人就是著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前者则是誉满英国侦探界的警长格雷戈里。

“福尔摩斯先生,很高兴你能来,”上校说道,“警长已尽一切力量为我们调查,我也希望能尽一切力量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找到我的名驹。”

“有什么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很抱歉,目前我们还没有什么进展,”警长说道,“外面有一辆敞篷马车,你一定希望能在天黑前赶到现场,我们可以在路上详谈。”

片刻之后,我们坐在舒适的四轮马车里,快速地穿过古雅的德文郡。警长格雷戈里滔滔不绝地讲述着满脑子的案情。福尔摩斯偶尔提问,或插一两句话。我感兴趣地倾听这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则抱臂倚靠着,帽子斜盖到双眼上。格雷戈里有条不紊地讲述的看法,几乎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预言一样。

“菲茨罗伊·辛普森已经落入法网,”格雷戈里说道,“我个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同时,我也认识到证据还不确凿,如有新的进展,很可能会推翻这种证据。”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怎么来的呢?”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他倒下去时自己划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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